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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鴨山交警支隊推出26項便民舉措 全力營造『辦事不求人』優質服務
2019-03-22 09:30:24 來源:東北網-雙鴨山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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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3月22日訊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進『四零』承諾服務創建,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重點聚焦『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昇服務水平』,讓群眾在辦理交管業務中真正做到『辦事不求人』。

機動車注冊登記

  一、申請材料申請人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機動車來歷證明(紙質原件)。(三)車輛購置稅的完稅憑證或者免稅憑證(紙質原件)。(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副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電子保單(紙質原件、電子文件)。

  (五)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紙質原件、電子文件)。(六)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紙質原件)。

  (七)屬於國產機動車的,提交合格證原件。其中,屬於使用底盤改裝機動車的,還應當提交底盤合格證原件(紙質原件)。

  (八)屬於進口機動車或者使用進口汽車底盤改裝的機動車,提交進口憑證原件。其中,掛車、半掛車、輪式專用機械提交進口憑證原件或者復印件。通過發證機關查詢的,提交發證機關出具的鑒定證明或者傳真查詢證明原件(紙質原件、紙質復印件)。

  (九)屬於警車的,提供《警車號牌審批表》原件(紙質原件)。

  (十)屬於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的,提供車輛使用性質證明原件(紙質原件)。

  (十一)屬於加裝肢體殘疾人操縱輔助裝置的,提供操縱輔助裝置加裝合格證明(紙質原件)。

  二、辦理地點(一)機動車所有人戶籍所在地及居住地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

  (二)進口機動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校車、中型以上載客汽車、警車需在授權車輛管理所辦理。

  開始---查驗機動車---申請---受理---繳費(機動車號牌100元/副、行駛證工本費10元/本、登記證書工本費10元/本)---核發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志---結束。

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

  一、申請材料申請人需提交:(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副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電子保單(紙質原件、電子文件)。

  (三)未銷售的機動車,應當提交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紙質原件)。

  (四)屬於購買、調拔、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後尚未注冊登記的,應當提交機動車來歷證明,以及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紙質原件)。

  (五)屬於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還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紙質原件)。

  (六)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准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應當提交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紙質原件)。

  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所有人戶籍所在地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其它代辦機構。

  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繳費(臨時行駛車號牌5元/張)---核發臨時號牌---結束。

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

  一、申請材料申請人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三)機動車行駛證(原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注冊登記所在地車管所。三、辦理流程開始---查驗機動車---申請---受理---繳費(行駛證工本費10元/本)---核發《機動車行駛證》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結束。

更換發動機

  一、申請材料申請人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三)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紙質原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注冊登記所在地車管所。三、辦理流程開始---查驗機動車---申請---受理---繳費(行駛證工本費10元/本)---核發《機動車行駛證》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結束。

更換車身或者車架

  一、申請材料申請人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三)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紙質原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注冊登記所在地車管所。

  三、辦理流程開始---查驗機動車---申請---受理---繳費(行駛證工本費10元/本)---核發《機動車行駛證》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結束

因質量有問題制造廠更換整車

  一、申請材料申請人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三)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四)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五)更換後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注冊登記所在地車管所。三、辦理流程開始---查驗機動車---申請---受理---繳費(行駛證工本費10元/本)---核發《機動車行駛證》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結束。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

  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

  一、申請材料申請人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三)機動車行駛證(原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注冊登記所在地車管所。三、辦理流程開始---查驗機動車---申請---受理---繳費(行駛證工本費10元/本)---核發《機動車行駛證》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結束。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理轄區

  一、申請材料申請人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三)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四)屬於遷出的需要交回機動車號牌(原件)。(五)屬於遷入的需要提交機動車檔案。(六)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副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電子保單(紙質原件或電子文件)。

  (七)遷入時超過檢驗有效期的需要提交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紙質原件)。

  二、辦理地點機動車遷出、遷入所在地車管所。三、辦理流程開始---查驗機動車---申請---受理---繳費(臨時行駛車號牌5元/張、機動車號牌100元/副、行駛證工本費10元/本)---遷出核發《機動車臨時號牌》,遷入核發機動車牌證、檢驗合格標志---結束。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

  部門管理轄區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單位名稱)或者聯系方式變更備案

  一、申請材料(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三)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四)相關事項變更的證明(紙質原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注冊登記所在地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繳費(行駛證工本費10元/本)---核發《機動車行駛證》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結束。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因磨損、鏽蝕、事故等原因辨認不清或者損壞的備案

  一、申請材料申請人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三)機動車行駛證(原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注冊登記所在地車管所。三、辦理流程開始---查驗機動車---申請---受理---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結束。

機動車轉移登記

  一、申請材料申請人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三)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四)機動車所有權轉移證明、憑證(紙質原件)。(五)需要確認新號牌的提交原機動車號牌。(六)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提交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或電子保單(紙質原件或電子文件)。

  (七)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的,收存《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准的轉讓證明。

  二、辦理地點機動車轉出、轉入所在地車管所。三、辦理流程

  開始---查驗機動車---申請---受理---繳費(臨時行駛車號牌5元/張,機動車號牌100元/副,行駛證工本費10元/本)---核發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結束。

機動車抵押登記或解除抵押登記

  一、申請材料(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三)登記證書(原件)。(四)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抵押合同(紙質原件)。

  (五)屬於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機動車解除抵押的,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的復印件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紙質原件)。

  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注冊登記所在地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發放---結束。

機動車質押備案或解除質押備案

  一、申請材料(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典當行的身份證明(原件)。(三)《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注冊登記所在地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發放---結束。

機動車滅失注銷

  一、申請材料(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滅失證明(原件)。(三)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四)機動車行駛證(原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注冊登記所在地車管所。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出具注銷證明---結束。

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注銷

  一、申請材料(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機動車所有人的出境證明,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紙質原件)。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四)機動車行駛證(原件)。(五)機動車號牌(原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注冊登記所在地車管所。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出具注銷證明---結束。

因質量問題退車注銷

  一、申請材料(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機動車制造廠或者經銷商出具的退車證明(紙質原件)。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四)機動車行駛證(原件)。(五)機動車號牌(原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注冊登記所在地車管所。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出具注銷證明---結束

機動車登記被依法撤銷的注銷

  一、申請材料(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銷決定書》(紙質原件)。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四)機動車行駛證(原件)。(五)機動車號牌(原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注冊登記所在地車管所。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出具注銷證明---結束。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准的機動車

  被依法收繳並強制報廢的注銷一、申請材料(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機動車被依法收繳的法律文書(紙質原件)。(三)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四)機動車行駛證(原件)。(五)機動車號牌(原件)。(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原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注冊登記所在地車管所。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出具注銷證明---結束。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一、申請材料(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三)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四)屬變更前和變更後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證證明(《公證書》)(紙質原件)。

  (五)屬於夫妻變更的需要提交結婚證或者證明夫妻關系的居民戶口簿(原件)。

  辦理共同所有人姓名變更登記業務時,對非夫妻關系的,同時選擇變更原機動車號牌號碼。屬於夫妻關系變更共同所有人的,可不選擇變更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注冊登記所在地車管所。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繳費(機動車號牌100元/副、行駛證工本費10元/本元)---核發《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結束。

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准的機動車的注銷

  一、申請材料(一)《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原件。(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三)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四)機動車號牌(原件)。(五)屬於校車、大型客車、中型以上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的,還需提交《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注冊登記所在地車管所。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出具注銷證明---結束。

補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

  一、申請材料(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傷殘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提供相關證明(紙質原件)、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托(紙質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

  (三)屬於補領登記證書的應交驗機動車。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所有人戶籍所在地及居住地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

  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繳費(登記證書工本費10元/本)---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結束。

校車標牌核發

  一、申請材料申請人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校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三)校車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四)行駛證(原件)。(五)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車使用許可(紙質原件)。

  (六)校車運行方案(紙質原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所有人戶籍所在地車管所。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核發校車標牌---結束。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免檢合格標志核發

  一、申請材料(一)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或行駛證(原件)。(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副本原件/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電子保單(紙質原件、電子文件)。

  (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紙質原件、電子文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所有人戶籍所在地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其它代辦機構。

  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核發檢驗合格標志---結束。

補換領機動車行駛證

  一、申請材料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所有人戶籍所在地及居住地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其它代辦機構。

  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繳費(行駛證工本費10元/本)---核發《機動車行駛證》---結束。

補領、換領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一、申請材料(一)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或行駛證(原件)。(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有效期內)。(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紙質原件、電子文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所有人戶籍所在地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其它代辦機構。

  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補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結束。

補換領機動車號牌

  一、申請材料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二、辦理地點機動車所有人戶籍所在地及居住地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
三、辦理流程開始---申請---受理---繳費(機動車號牌100元/副)---核發機動車號牌---結束。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