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8日訊(記者 那鵬翔)近日,記者從齊齊哈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2018年全年,齊齊哈爾市共有8人被終生禁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此次被曝光的人將終生不能駕駛機動車,終生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此次曝光的盧某某、於某某、劉某某、奚某某、李某某、梁某某、吳某、陰某某8名被終生禁駕人員,均為男性。
從年齡上看,1人為26歲的年輕人,其餘7人為年齡處於41歲至52歲之間的中年人。
從駕齡上看,既有駕齡僅為3年、4年的『新手』,也有駕齡在7年-10年不等的『老司機』,更有駕齡長達22年、27年之久的『老司機』。
據了解,這8名被終生禁駕人員屬於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飲酒後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兩種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由公安機關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決定。
【案例一】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
2018年8月22日19時25分,劉某某駕駛黑B95B**號中華牌小型轎車,由北向南行駛至202國道343公裡+150米處,與同方向行人姜某、黃某發生相撞,造成姜某、黃某受傷。相撞後劉某某駕車逃離現場,2018年8月23日11時15分,姜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劉某某於2018年8月23日15時10分到拜泉縣交警大隊投案。
【案例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2017年8月6日23時30分許,盧某某駕駛金杯牌黑B136**號中型普通客車沿龍沙區卜奎南大街由北向南行駛至市司法局門前時,與正在路面作業的工人尚某某相撞,造成尚某某當場死亡、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現場對盧某某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結果為285.3mg/100ml。
交警支隊提示:被禁駕後將終生無法正常駕駛,對工作、生活都將產生極大影響。為了您的生命安全與生活工作需要,請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切勿因酒駕醉駕或逃避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觸碰終生禁駕的紅線,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