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9日訊(記者 王春穎) 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近日,黑龍江省『頭雁』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於申報黑龍江省『頭雁』團隊的通知》,標志著我省實施『頭雁』行動進入了團隊申報階段,材料上報日期為4月25至26日。
據悉,《通知》就做好我省『頭雁』團隊申報工作進行了部署,對申報條件、程序、申報材料要求及時間安排等有關內容作出了說明。此前,省政府已印發《黑龍江省『頭雁』行動方案》,並召開新聞發布會,成立了黑龍江省『頭雁』行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官網開設了『頭雁行動』專欄(//xwb.hljedu.gov.cn/),可登陸專欄查閱下載相關配套文件。
《通知》指出,申報之前,各依托單位要成立本單位『頭雁』行動領導小組,指定具體職能部門負責此項工作,提出工作方案在本單位相關人員范圍內組織召開宣傳動員大會,包括單位相關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院系(所)負責人和學科帶頭人、省部級及其以上的創新平臺負責人和專家、學者,傳達學習《行動方案》和《管理辦法》主要精神,認真部署申報工作。各依托單位要將擬向省裡推薦『頭雁』團隊的相關信息在依托單位內部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3個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團隊名稱,『頭雁』及團隊骨乾人員姓名學術頭銜、學科領域,支橕平臺名稱、類別及其批准部門依托科研項目名稱、類別及其資金規模,團隊建設主要目標與任務等。提交材料不得有涉密內容,涉密內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規定進行脫密,處理至可公開使用後方可填寫或公示。
《通知》強調,歡迎各依托單位、社會各界廣大教師和科研人員,在上述申報材料公示期間,對涉及弄虛作假等不實材料和違規行為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