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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區法院走進高校校園宣判一起電信詐騙案
2019-03-30 21:58:16 來源:東北網  作者: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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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3月30日訊(記者 佘雨桐) 3月29日,哈爾濱香坊區人民法院在東北林業大學校園法庭對被告人袁某等6人詐騙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依法判處袁某等6人八個月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庭審現場。圖片由法院提供
宣讀判決書。圖片由法院提供

  顧某(另案處理)在從事快遞員工作期間得知快遞公司有代客戶收取郵資的業務後,見有機可乘,遂預謀以快遞運輸作為媒介,以『免費贈送』禮品的方式騙取代收人的郵費。2015年6月,顧某注冊成立哈爾濱紫諾商貿有限公司並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後,顧某通過網絡及個人介紹方式從社會上大量招聘業務員,並以業務培訓為名對招聘來的業務員進行網絡詐騙技能培訓,培訓包括如何制作虛假的手機宣傳圖片、傳授誘使被害人受騙的『話術』等內容。業務培訓結束後,顧某等人便指使業務員將事先制作好的紫諾公司開展『免費贈送耐克鞋』、『免費贈送華為手環』活動的虛假廣告通過微信方式向公眾進行宣傳,在騙取被害人信任後,紫諾公司再將假冒偽劣運動鞋、智能手環通過快遞公司寄給被害人,被害人簽收『免費贈送』物品時必須先向快遞公司交納29元郵費,快遞公司將其正常收取的郵費扣除後再將剩餘部分給紫諾公司。業務員每完成一單業務,其均能從中獲取提成。袁某等6人分別於2016年到2018年不同時段進入紫諾公司工作,在其明知公司實施詐騙犯罪的情況下,接受公司培訓並積極參與實施詐騙活動,詐騙數額從8,000元至160,000元不等。

東北林業大學學生旁聽此次庭審。圖片由法院提供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袁某等6人利用互聯網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數額巨大,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處6名被告人八個月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在案扣押被告人退繳違法所得人民幣96427元,依法沒收,由扣押機關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上繳國庫。

責任編輯:姜繼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