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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先生投訴通過哈市鼎居中介買二手房被騙 先後和兩人簽合同都不是真房主?!
2019-04-12 16:58:57 來源:生活報  作者: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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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生活報4月12日訊 日前,車先生通過哈爾濱利民開發區鼎居房屋中介要購買一套房屋。但是車先生稱,與他先後兩次在中介簽購房合同的人,是不同的兩個人,他們既不是房主,也沒有房主授權賣房的委托書。現在,車先生已經不信任中介,想放棄買房計劃,但是中介卻稱,沒有賣房人同意解除合同,不能全額退款。

  中介稱能過戶

  沒給看房證就讓簽合同

  車先生告訴記者,他今年3月份在鼎居中介看到一套位於哈爾濱利民開發區華遠龍灣小區的房子在售,在中介的帶領下看了房,價格談到了555000元。『我是名廚師,有兩個孩子,家裡負擔很重。』車先生問中介能不能少交點首付多貸款,中介說可以幫著操作『高評高貸』,就是找評估公司把房子的評估價格做得高些,就能多貸款。但需要交1.8萬元『風險評估』費,且辦不下來不給退款。

  『我第一次買房,也不懂需要看什麼手續。中介說有房證,也沒給我出示,就說肯定能過戶,我就信中介了。』談完,車先生在中介和所謂的『房主』孟先生簽訂了購房合同,並在3月4日當天給中介交納了5000元購房定金。車先生說,他第二天跟在銀行工作的一個朋友說起此事,朋友說1.8萬元『高評費』有些貴了。車先生就和中介說,要自己貸款,不再委托鼎居中介辦理貸款。

  在鼎居中介,車先生又簽了第二次合同,而這次來簽合同的不是孟先生,而是楊先生。楊先生稱,他是房主委托的代辦人,孟先生沒時間。

  辦貸款時方知簽合同的並非房主

  車先生說,第二天,他讓在銀行工作的朋友幫著辦理貸款。但是,銀行審核得知,他上交的手續裡沒有房主簽字,也沒有委托授權書。直到這時候,中介纔告訴他,跟他簽合同的都不是真正的房主。『我們非常生氣,覺得中介把我老公給騙了,就和中介說不想買這個房子了,想要回1.8萬元高評費,但是中介卻不同意給退。』車先生的妻子黎女士說。

  車先生告訴記者,與他第二次簽合同的楊先生稱有不動產登記證上的房主欒先生的委托書。律師劉莉告訴記者,從這個委托書中可以看出,這個房子之前有貸款,房主委托他人結清尾款,並且辦理不動產登記證。這個委托書中並沒有委托受托人賣房事宜,辦貸款和不動產登記證書變更時,都是通不過的。

  車先生質疑中介有欺騙嫌疑

  8日,在利民開發區鼎居中介,記者詢問沒有賣房授權委托書一事,中介李經理稱『房主不配合,什麼都不給我提供』。李經理表示,現在車先生在中介一共交了2.75萬元,包括1.8萬評估費、定金、服務費,『買方提出不買後,中介同意退還除了定金和中介費以外的錢,但是買方不同意,賣房人孟先生也不同意解除合同。如果雙方都同意解除合同,中介將全額退還買方定金。』李經理說。

  對於鼎居中介的做法,車先生和妻子黎女士都認為存在欺騙行為。一是中介沒有事先核對、出示不動產登記證。二是,中介沒有核對賣房人身份,沒有查驗與不動產登記證相統一的證件或授權賣房的委托書,就讓所謂的賣房人與買房人簽合同,存在欺詐嫌疑。

  利民城管執法局已介入調查

  哈爾濱利民開發區鼎居房屋中介位於南京路,轄區利民城管分局11日介入調查,經過調查協商,中介已同意解除合同給買方全額退款。

  目前,鼎居中介已經聯絡買方,稱已約了賣方盡快解除合同,把定金、居間服務費都退給車先生。

責任編輯:強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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