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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掉進陷阱 套路貸犯罪團伙詐騙超百萬元獲刑
2019-04-15 10:31:38 來源:大慶網  作者:陳春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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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大慶網訊 近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套路貸案件,其犯罪手段表面上看很普通,深挖之下,卻發現『套路』滿滿。下面,就讓我們來扒一扒犯罪分子的套路。

  回顧:多人掉進套路貸陷阱

  我市的高某和姚某都是90後,沒有正當職業,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又想享受高質量的生活。他們見別人開小額貸款公司有利可圖,自己依葫蘆畫瓢,乾起了同樣的業務。

  高某和姚某先盯上了一些頭腦不太好使的人。經過一番尋找,龍鳳區某單位患有間歇性精神病的孫某進入了他們的視線。

  2015年6月3日,孫某經人介紹向高某借款。見利息太高,孫某不想借了,後來高某等人軟硬兼施,孫某頭腦一熱,就簽訂了借款10萬元的協議,實際上他只拿到5000元。

  不久後,高某伙同他人以威脅、恐嚇方式多次向孫某索要欠款,使得孫某精神疾病復發,經鑒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於是,高某就起訴孫某的法定監護人,要求他替孫某還款。

  2017年2月13日,高某向龍鳳區人民法院起訴孫某及其法定監護人孫某某還款10萬元及利息,龍鳳區人民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孫某償還欠款5000元。

  高某從孫某身上詐騙錢財的願望破滅後,就打算從後來人身上找補回來。2015年9月,董某經他人介紹向高某借款,簽訂了兩份共10萬元的借據。當時,高某問董某是否還有其他欠款,董某稱沒有。

  幾天後,高某稱他查實董某外面有欠款,於是以此認定董某肆意違約,拒絕支付給董某借款。但是,董某在沒從高某手裡拿到一分錢的情況下,依然要償還借款。

  董某因自己分文未得,拒絕還款。高某就通過給董某母親發送威脅、辱罵短信,找董某單位領導等方式索要債務,均無結果。

  2017年6月19日,高某向龍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董某還款。法院判決董某償還高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計14萬元,後因法院未實際執行,高某未得逞。

  為了攫取不義之財,高某和姚某還耍陰謀起訴已還款的借款人。2017年12月5日,張某向高某借款,田某為擔保人。張某與高某先後簽訂了3張借據,總金額6萬元。後來,高某稱,3張欠條太零碎,不好保管,又讓張某重新簽了一份金額為6萬元的借據。最後,張某實際只拿到1.5萬元。

  沒多久,高某與姚某合謀,以姚某不想借給張某錢為由,要求張某還款。張某還款1.5萬元,高某撕毀了3張借據。高某沒想到,這3張借據被張某偷偷撿起來,拼貼好,成了粉碎高某陰謀的有力武器。

  後來,高某以一張未撕毀的借據起訴張某還款6萬元。案件審理過程中,張某將還款時高某撕毀的借據提交給法庭。在證據面前,高某不得不撤訴,他欲詐騙4.5萬元的陰謀也未能得逞。

  高某等人一邊用各種花招蒙騙借款人,一邊又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向借款人及其家屬或親友施壓,企圖讓他們給借款人還款。

  判決:本案系共同犯罪,主犯獲刑十四年

  2018年4月5日,高某和姚某被刑事拘留。隨後,龍鳳區人民檢察院指控二人犯詐騙、敲詐勒索罪。

  龍鳳區法院審理後查明,被告高某詐騙11起,詐騙90.27萬元,其中既遂27.7萬元,未遂62.55萬元。姚某參與詐騙5起,詐騙39.3萬元,其中既遂13.14萬元,未遂26.14萬元。

  高某伙同姚某采用毆打、非法拘禁等手段對被害人劉某、王某進行非法討債,並向被害人勒索財物,合計18.9萬元。其中姚某參與犯罪一起,敲詐勒索10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高某、姚某伙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為實施『套路貸』違法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團伙,實施多起詐騙及敲詐勒索犯罪,二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其中高某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敲詐勒索數額巨大,姚某詐騙數額巨大、敲詐勒索數額巨大。

  本案系共同犯罪,高某系主犯,姚某在犯罪中起次要和輔助作用,系從犯,可從輕處罰。

  法院認定被告人高某和姚某均犯了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對二人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判處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七年。

  二人不服判決,上訴至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責任編輯:強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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