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9日訊 (記者 楊帆) 記者從省委作風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為持續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優化營商環境,哈爾濱市重拳整治群眾最反感、市場主體最困擾、制約發展最突出的作風問題,在全省率先打造『辦事不求人』好環境。
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新表現
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程序走了落實與否沒人管,把說了當做了,把做了當成了;調研不深入,決策拍腦門,政策講不清;學風會風文風漂浮不實,學用『兩張皮』,會議『多濫雜』,文件『假大空』;檢查考核過多過濫,過度留痕,不求實效;重顯績輕潛績,急功近利、脫離實際,搞華而不實、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半截子工程』『爛尾工程』。
整治困擾企業 制約發展突出問題
簡政放權不到位,下放與承接脫節,同一件事多頭管理、交叉管理、延伸管理;流程再造對標先進不到位,信息壁壘未掃除,一件事多部門審批協同程度不高,一窗綜合受理水平不高;網上辦事不便利,移動政務APP操作繁瑣,自助終端使用麻煩,熱線電話難打通,網上諮詢無人理;政務服務標准化程度不高,辦事指南不易懂,企業群眾辦事多頭跑、多次跑;『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禁而不絕;水電氣熱訊等行業利用壟斷優勢『店大欺客』,搞設計、施工、監理、材料『四指定』,工程驗收通過難;項目推進機制和責任制不健全,跟蹤服務不到位,項目落地難、推進慢;涉企政策落實不到位,惠企政策華而不實,優惠政策停在紙上;招投標、政府采購、中介服務監管不到位,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沒有真正形成;執法擾企,以罰代管、一罰了之;新官不理舊賬,政策不延續,協議不履行,承諾不兌現。
整治不依法行政、不依法辦事
不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推動工作,以權壓法、以權亂法;重管制輕服務,執法司法行為不規范,多頭執法、重復執法、選擇執法、差異執法、『一刀切』執法,濫用執法司法權侵害市場主體權益;不尊法守法,政府和國家公職人員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和仲裁裁決;立案不及時、辦案超時限、錯案不敢糾,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內外勾連,參與不法經營,充當黑惡勢力和黃賭毒『保護傘』。
整治不擔當、不作為、假作為、亂作為
貫徹落實上級部署態度不堅決,等靠要拖;工作不主動、推著乾,遇到問題不協調、不溝通,把問題推給上級、壓給下級;部門協同不暢,固守職責邊界,回避矛盾,推諉扯皮,遇到復雜問題先說『不歸我管』,懶政怠政,失職失察;怕擔事不乾事,看攤守攤,領導不批示不辦,媒體不曝光不辦,解決問題不舉一反三;執行政策僵化,僅強調『依章辦事』,遇到新問題、新情況不主動研究,習慣說『沒辦過』『辦不了』;隱瞞實情,知情不報,遮丑護短,捂著蓋著;能力不足、情況不熟、業務不精、工作『跑粗』,『五個要細』落不實,突出問題整改不到位,存在過關思想,不能一件事抓到底。
整治漠視群眾、折騰群眾
對群眾鬧心事、煩心事聽之任之,對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視而不見;不關心群眾疾苦,群眾投訴無人管不反饋,甚至先入為主把群眾投訴主觀定性為纏訪鬧訪;對辦事群眾冷橫硬推、高高在上,把正常履職看作求他辦事;拖沓敷衍、消極應付,一次性告知不到位,該說清楚的不說清楚,服務意識差,服務事項不便民、排隊時間長;利用手中權力『刷存在感』,甚至謀取私利,人為設置關卡,不找關系辦事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