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7日訊(記者 遲亦達 印蕾)17日,哈爾濱市理順城市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聽證會召開,對理順城市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實施方案進行了聽證。
哈爾濱市發改委提交聽證會的理順城市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實施方案為:
第一檔氣價由每立方米2.80元調整至2.94元;
第二檔氣價由每立方米3.36元調整至3.53元;
第三檔氣價由每立方米4.20元調整至4.41元;
『獨立采暖用氣的居民用戶、執行居民生活氣價的非居民用戶的氣價標准』由每立方米3.08元調整至3.24元。為確保政策連續性,對於『實施范圍』『各檔氣量』『計價周期』『優惠政策』,擬繼續執行原有政策不變。
經測算:在第一檔用氣量范圍內的居民用戶,戶均年多支出10.90元;在第二檔用氣量范圍內的居民用戶,戶均年多支出41.17元;在第三檔用氣量范圍內的居民用戶,戶均年多支出62.30元。
同時,按照國家和省要求,一並提出哈爾濱市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與綜合購進價格聯動機制實施方案。方案提出,當綜合購進價格累計變動達到或超過0.10元/立方米時,啟動聯動機制。居民管道天然氣聯動周期不少於一個年度,非居民管道天然氣聯動周期不少於三個月。周期內天然氣綜合購進價格累計變動未達到0.10元/立方米時,變動幅度持續累計計算,當達到或超過0.10元/立方米時,啟動聯動機制。燃氣經營企業可依據綜合購進價格變化情況,向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聯動申請;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可依據企業申請啟動聯動機制,也可依據天然氣社會平均綜合購進價格變化情況直接啟動聯動機制。當國內(或本地區)價格總水平出現較大幅度上漲或發生重大突發情況時,價格主管部門報請市政府同意後,可暫停、延遲啟動價格聯動,或縮小價格調整幅度。特殊情況解除後,恢復實施聯動機制。
來自社會各界的27名聽證會參加人參加了本次會議,大家圍繞聽證方案充分表達了觀點、意見和建議。對此,市發改委表示將在認真研究聽證會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對方案進一步完善,對意見建議認真梳理匯總後,上報市政府。方案提交市政府審批後再公布最終方案。
新聞鏈接:哈爾濱市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現行政策
2015年,按照國家和省政策要求,依據成本監審結論,經依法聽證,哈爾濱市建立了城市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明確了『實施范圍』『各檔氣量與價格』『計價周期』『獨立采暖用氣的居民用戶、執行居民生活氣價的非居民用戶的氣價標准』和『優惠政策』。其中,第一檔氣價為每立方米2.80元、第二檔氣價為每立方米3.36元、第三檔氣價為每立方米4.20元、『獨立采暖用氣的居民用戶、執行居民生活氣價的非居民用戶的氣價標准』為每立方米3.08元。對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哈爾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居民用戶,不實行階梯氣價制度,其生活用氣價格仍執行每立方米2.00元標准。對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哈爾濱市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證》和《哈爾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的居民用戶,不實行階梯氣價制度,其生活用氣價格仍執行每立方米2.80元標准。此標准執行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