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5日訊(穆文波 記者 包海多)假警察遇到真警察,還想靠假證逃避處罰。近日,綏芬河交警在巡邏中發現一男子違停,且車輛到期未檢,還使用假證件妄想逃脫處罰。
5月23日10時許,張某洪開車到綏芬河旭昇廣場辦事,因沒有停車位,他便將車違停在路上。恰巧此時巡邏交警經過,發現該情況後,要求張某洪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張某洪在提供以上證件的同時,又拿出了一本人民警察證遞給了執勤交警,稱其是哈爾濱市國家安全局的工作人員,讓交警給予照顧。
接過證件後,交警經查看比對,發現這本人民警察證不太對勁兒,隨後交警通過電話與綏芬河市國家安全局的工作人員進行核實,經綏芬河市國家安全局工作人員上網比對核實,未發現張某洪信息,懷疑此人是冒充的。
隨後,執勤交警與綏芬河綏北邊境派出所取得聯系,很快民警趕到現場將張某洪帶回派出所處理。經詢問,張某洪承認自己的人民警察證是假的。據張某洪供述,大約半年前,他在一次與朋友吃飯的過程中,提到了自己有一輛即將報廢還沒有年檢的車。朋友建議他辦一個假的人民警察證,這樣就可以逃避交警的處罰了。
回家後,張某洪花150元在網上找了一個做假證的,做了一個國家安全局工作人員的證件,讓張某洪沒想到的是,自己第一次使用就露餡了。張某洪的荒唐做法,不僅要接受交警部門的處理,還要接受派出所的處罰。
目前,張某洪因招搖撞騙,買賣、使用偽造的證件被綏芬河市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12日的處罰,他的車因沒有年檢和違法停車,被分別處以200元罰款扣三分和100罰款的處罰。
責任編輯:姜繼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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