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0日訊 記者在中國人民銀行齊齊哈爾市中心支行獲悉,自6月10日起,黑龍江省取消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企業、非法人企業、個體工商戶在銀行辦理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業務許可,實行備案制管理。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其他單位辦理銀行賬戶業務仍實行核准制。機關、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應經財政部門批准並經人民銀行核准。
據了解,企業申請開立銀行基本存款賬戶時,應按規定向銀行提交開戶申請書,並出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有效身份證,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授權他人辦理的,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授權書以及被授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以及《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規定的其他開戶證明文件。
企業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時,應按規定向銀行提供基本存款賬戶編號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全部證明文件。
企業名稱、法人或負責人以及其他開戶證明文件發生變化時應當按規定到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辦理,提供變更申請,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企業撤銷基本存款賬戶時應當提供基本存款賬戶編號(2019年6月10日前辦理的基本存款賬戶應提供開戶許可證原件),銀行還應打印『已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清單』交付企業。
在銀行審核企業賬戶方面,企業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銀行可采取面對面、視頻等方式向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核實開戶意願,具體方式由銀行根據客戶風險程度選擇。
企業完成基本存款賬戶備案後,銀行應當打印《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和存款人查詢密碼交付企業。企業基本存款賬戶編號代替原基本存款賬戶核准號使用。
銀行接到企業提交的變更申請時,審核符合條件的,銀行為企業辦理變更手續。企業變更取消許可前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銀行應當收回原開戶許可證原件。企業遺失原開戶許可證的,可出具相關證明。
銀行接到企業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時,審核符合條件的,銀行應及時為企業辦理銷戶手續,不得拖延辦理。企業撤銷許可前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的,銀行應當收回原開戶許可證原件。銀行還應打印『已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清單』並交付企業。企業自開戶之日即可在開戶銀行辦理收付款業務。
如果企業開戶時存款人查詢密碼丟失,應當到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申請重置存款人查詢密碼。銀行應當審核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他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供授權書及被授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企業遺失或損毀取消許可前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不再補發,企業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向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申請打印《基本存款賬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