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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叔侄、兄弟成村霸,掃黑除惡被判刑!
2019-06-11 10:40:14 來源:東北網  作者:崔曉翕 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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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6月11日訊(崔曉翕 記者 佘雨桐)近日,牡丹江市西安區人民法院對陳某斌、陳某東等6名被告人擾亂基層選舉秩序、正常社會生活及公共場所秩序涉惡案件進行公開宣判,分別對涉案的6名被告人判處六個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公開宣判現場。圖片由法院提供

  被告人陳某斌與被告人陳某東是叔侄關系,被告人陳某濤與陳某東是同胞兄弟關系,陳某斌、陳某濤、陳某東與被告人朱某秋、王某卿、任某友分別是西安區溫春鎮某村村民。2015年2月,陳某東當選該村村主任。2015年至2018年間,陳某斌利用陳某東擔任該村村主任職務的影響力,指使陳某東、朱某秋、王某卿在該村通過辱罵村鎮乾部、競選對手家人及工作人員,在選舉會場糾集村民到公共場所滋事及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等方式多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擾亂基層選舉秩序、正常社會生活及公共場所秩序。

  2015年4月,因被害人李某波在該村經營的保溫材料公司生產期間存在污染,被告人陳某斌、陳某東、朱某秋、王某卿等與李某波就污染問題進行協商,因協商未果發生爭執並廝打。其後,陳某東僱傭被告人任某友所有的挖掘機,由朱某秋、王某卿現場指揮將保溫材料公司佔道圍牆推倒。

  2018年1月31日,公安機關民警到該村傳喚被告人王某卿時,被告人朱某秋手持斧子站在警車前,威脅阻礙民警執行公務。

  2018年2月,在被告人陳某東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被公安機關依法傳喚的過程中,被告人陳某斌糾集團伙成員朱某秋、王某卿,並指使二人召集部分村民長時間聚集在公安機關辦公樓門口,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的正常辦公秩序。

  陳某斌、陳某東、朱某秋、王某卿四人形成惡勢力。被告人陳某斌隨意辱罵他人,情節惡劣;被告人陳某斌、朱某秋、王某卿、陳某濤為達到要公安機關釋放陳某東的目的,糾集多名村民圍堵公安機關,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四人的行為均構成尋釁滋事罪;陳某斌、朱某秋、王某卿、陳某東、任某友侵害他人財產所有權,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告人朱某秋以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其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經西安區人民法院審理,分別對涉案的6名被告人被判處六個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責任編輯: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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