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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狩獵?子等野生動物 獲刑罰款支付生態修復費
2019-06-12 09:17: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呂文博 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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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6月12日訊(呂文博 記者 佘雨桐)近日,黑龍江省塔河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制品、非法狩獵野生動物案。此案由塔河縣人民檢察院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當庭判處被告魏某某有期徒刑1年零2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人民幣,同時支付生態修復損失用費36200元人民幣。

  2018年9月某日,魏某某在塔河縣十八站丹阿公路附近的森林非法狩獵時,發現一只被他人套住且死亡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駝鹿,遂將駝鹿的頭部及部分駝鹿肉塊運回家中保存;同年9月至10月,魏某某還使用獵套獵夾等工具,在塔河縣十八站林業局局址周邊的黃豆地及森林中捕獲?子8只、貉1只、黃鼬12只、松鼠2只、雉雞5只,並將獵捕的野生動物帶回家中准備出售。

  塔河縣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組認為,被告魏某某獵殺的?子、貉、黃鼬、松鼠、雉雞均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非法狩獵的行為破壞生態環境,侵犯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應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為挽回社會公共利益損失,在沒有其他組織對魏某某提起公益訴訟的情況下,該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塔河縣人民法院以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制品罪、非法狩獵罪當庭判處魏某某有期徒刑1年零2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人民幣,同時支付生態修復損失用費36200元人民幣。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