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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高校招生考試成績復核實施辦法出臺
2019-06-24 07:32:37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趙一諾 衣春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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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黑龍江日報6月24日訊 記者從省招生考試院獲悉,為進一步規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程序,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我省制定出臺《黑龍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實施辦法》。

  辦法規定,高考成績復核工作分為首次復核和再次復核。考生可以申請復核的事項包括考生手寫姓名、准考證號是否與條形碼相符、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漏統(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後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超出本條規定事項范圍的申請不予受理。

  高考成績在省招生考試信息港公布後,考生如對本人的高考成績存有異議,應於6月25日17時前,持本人准考證、居民身份證到報名所在市(行署)、縣(市、區)招考辦提出成績復核申請。

  高考評卷工作組對考生申請的具體內容進行復核,並將復核結論反饋給各市(行署)、縣(市、區)招考辦。考生如對復核結論仍存有異議,可在接到復核通知後當日內提出再次復核申請。高考評卷仲裁組對考生提出的復核申請的具體內容再次進行復核,並作出最終結論,由省招生考試院將最終結論書面通知考生本人。高考評卷仲裁組做出最終結論後,不再受理考生其他有關的異議申請。在首次復核、再次復核中,如發現考生成績有誤,確需變更成績的,分別由高考評卷工作組、仲裁組出具變更報告,經省招生考試院審核確認後,按程序在高考成績數據庫中予以變更,並重新下發高考成績通知單。

責任編輯:張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