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7日訊(王安政 魏麗霞 記者 趙紅星)近日,牡丹江市林口縣公安局打掉一個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采礦罪的『李氏家族』惡勢力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現該6人已全部被法院宣判。


行為囂張 派出所門前毆打被害人
犯罪嫌疑人李某春與被害人劉某都是鹼北村至牡丹江的『跑線』車主,2017年7月24日早上7時,李某春認為劉某的客車『壓點』發車,影響了客源,便駕駛自家客車在市政大街某飯店門前截停了劉某駕駛的客車。下車後,李某春與劉某妻子廝打在一起,劉某夫妻伙同他人對李某春進行了毆打。隨後,涉事雙方被帶至朱家派出所接受調查。
就在派出所所長帶著劉某調取其行車記錄儀的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李長某(李某春的父親)迎面趕來當眾辱罵劉某,犯罪嫌疑人李某發(李某春兒子)和李某春跑過來無視公安民警的阻攔和制止開始追打劉某,劉某見狀向派出所跑去。此時,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彥在派出所門口阻攔,伙同其他五名犯罪嫌疑人繼續毆打。毆打過程中,劉某的妻子、女兒上前與對方廝打並受傷。
經林口縣公安局刑事技術大隊鑒定,被害人劉某眼部損傷、劉某妻子面部損傷、劉某女兒頭部損傷,均屬輕微傷。6名犯罪嫌疑人公然在派出所門前對被害人進行毆打,態度極其囂張、影響極其惡劣,這是對公安機關的嚴重挑釁。
無視國法 未辦理采礦許可證非法采礦36655m3
2015年10月,林口縣五虎林河(朱家段)治理工程開建,犯罪嫌疑人李某軍與標段現場負責人劉某和王某剛達成『口頭協議』,由李某軍給他們提供砂石土料。

公安機關工作發現,2015年10月至12月期間,李某軍在未辦理采礦許可證、未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情況下,私自在林口縣朱家鎮解放村二隊後溝開采山砂20848m3、在站前村北溝開采混合砂11047m3、在仙洞村仙洞山、石場開采土毛石混合物4760m3,總量達到36655m3。
在進一步偵查中,公安機關調取了銀行交易明細、匯款憑條,結合林口縣國土資源局、林口縣自然資源局、朱家鎮仙洞村民委員會開具的證明和相關證人證言,確定了李某軍非法采礦的銷售額達到57萬餘元。
經林口縣價格認證中心認定,李某軍非法開采的山砂、混合砂、土毛石混合物價值人民幣183275元。
為非作歹 一言不合就動『武』
時間追溯到14年前,林口縣朱家林場護林員魯某到太平村收取林業地費,因瑣事與一名綽號為『大韓子』的男子發生爭吵。就在李某全給魯某打電話為『大韓子』說和時,正在與魯某一起吃飯的葉某搶過電話與李某全發生口角。隨後,李某全、李某春等人找到葉某對其進行毆打,將葉某右側一根肋骨打斷,頭部打傷。

2015年8月,朱家鎮三合村村民李某為其女兒辦理昇學宴,犯罪嫌疑人李某彥因其未在自家購買鞭炮,在餐廳外強行把四個禮花裝到自己車上,又把准備燃放的兩盤鞭炮掛在車尾部,點燃後駕車離開,行為極其惡劣。
2017年1月29日晚,朱家鎮三合村村民梁某在某迪吧門口與李某彥的親屬發生矛盾並廝打在一起,李某軍趕到後與李某彥一起毆打梁某親屬。當梁某親屬欲乘車離開時,犯罪嫌疑人李某發將一啤酒瓶子向對方車輛扔去,打傷車內人員面部。事發後,李某軍向對方賠償了25000元錢,以此息事寧人。
2019年6月,林口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惡勢力犯罪團伙宣判,李某君犯尋釁滋事罪、非法采礦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李某彥、李某春、李某發、李某忠、柯某富犯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一年零十個月至七個月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