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5日訊(趙越 記者 佘雨桐)一直藏匿玩消失的『老賴』,經多個口岸都無法出境,纔得知自己已經被限制出境,主動現身與執行法官取得了聯系。近日,牡丹江市東安區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被執行人出境,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張某某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自2017年東安區法院就喬某訴張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作出判決後,張某某就一直下落不明。執行立案後,因被執行人張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有出境經歷,東安區法院依法對張某某作出在全國范圍內限制出境的強制措施。
今年6月初,原本准備出國打工的張某某經多個口岸都無法出境,纔得知自己是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而被限制出境,主動與執行法官取得了聯系,同意履行還款義務,通過微信轉賬及銀行轉賬等方式,五天時間履行了55萬元的還款義務,案件執結。
責任編輯: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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