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9日訊 7月8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大慶有14名駕駛人交通違法被曝光。這些人多數涉及酒駕,也有一些駕駛人無證駕駛。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人要守法駕駛,文明出行。
1.邢x,2019年4月26日,飲酒後、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行駛至杏十一路時,被民警當場查獲,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為21.1mg/100mL,處以行政罰款2700元(無證罰款500元,無牌罰款200元,飲酒罰款2000元)的處罰。
2.張x羽,2019年5月9日,駕駛偽造機動車號牌的無保險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薩大路采油四廠燈崗時,被交警查獲,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6920元、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3.李x峰,2019年5月25日,飲酒後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安裝崗時,被民警查獲,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為63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處以行政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4.田x江,2019年6月12日,飲酒、無證駕駛無牌三輪摩托車至讓胡路路口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為26.3mg/100ml,處以處罰2700元(無證罰款500元,無牌罰款200元,飲酒罰款2000元)的處罰。
5.王x廷,2019年6月17日,醉酒駕駛藍色微型轎車行駛中央大街路口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為196.2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
6.李x書,2019年6月22日,飲酒、無證駕駛無牌三輪摩托車至喇嘛甸路口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為33.0mg/100ml,處以處罰2700元(無證罰款500元,無牌罰款200元,飲酒罰款2000元)的處罰。
7.李x清,2019年6月21日,飲酒、無證駕駛無牌三輪摩托車至龍崗小區路口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為52.1mg/100ml,處以處罰2700元(無證罰款500元,無牌罰款200元,飲酒罰款2000元)的處罰。
8.谷x國,2019年6月11日,酒後駕駛吉利轎車行經至龍鳳大街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為34.6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處以行政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9.閆x文,2019年6月23日,無證、飲酒後駕駛無牌摩托車行駛至杜蒙縣太陽果業路口時,被巡邏民警查獲,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為24 mg/100ml,處以處罰2700元(無證罰款500元,無牌罰款200元,飲酒罰款2000元)的處罰。
10.劉x原,2019年6月21日,無證、飲酒後駕駛無牌電動車行駛至大同區蘭民公路時,被巡邏民警查獲,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為30.6mg/100ml,處以處罰2700元(無證罰款500元,無牌罰款200元,飲酒罰款2000元)的處罰。
11.劉x超,2019年7月2日,無證、飲酒後駕駛無牌電動車行駛至大同區同北路與同政街交叉路口時,被巡邏民警查獲,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為71mg/100ml,處以處罰2700元(無證罰款500元,無牌罰款200元,飲酒罰款2000元)的處罰。
12.宋x,2019年6月21日,無證、飲酒後駕駛無牌輕便摩托車行至高新區新陽崗,被民警當場查獲,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為65mg/100ml,處以處罰2700元(無證罰款500元,無牌罰款200元,飲酒罰款2000元)的處罰。
13.徐x,2019年06月21日,飲酒後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林甸縣界G301國道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為47.1mg/100ml,處以罰款2000元的處罰、暫扣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14.孫x財,2019年6月23日,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行駛至廣育崗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為55.4 mg/100ml,處以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