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7月25日訊 男子與妻子離婚後,居無定所身無分文,沒有收入來源,男子便選擇了砸車盜竊,僅一個月時間,他就砸了70輛車,偷來的錢全都用來揮霍。哈市祥安大街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後,僅用一天時間便將男子在洗浴中心抓獲。
16日4時30分,哈市松北分局祥安大街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松北區德源街與世祥路附近有車輛的副駕駛玻璃被砸,車內被翻動,短短的一個小時內,祥安大街派出所共接到群眾報警10餘起。民警接警後第一時間趕往案發現場,發現轄區內某小區周邊有30餘臺車的副駕駛車窗被砸,車內均有明顯翻動痕跡,車內物品均有不同程度損失。
祥安大街派出所民警兵分三路,通過對現場目擊證人的問詢,周邊視頻監控的調取,以及周圍大量走訪調查後發現,一個穿灰色帶圖案短袖、深紅色短褲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經偵查,17日上午,民警發現該男子曾在松北區某洗浴出現,通過調取監控發現此人與砸車人員體貌特征完全一致,判斷該男子就是砸車案的犯罪嫌疑人。
17日13時許,專案組發現犯罪嫌疑人又出現在道外區某洗浴中心,便立刻前往開展抓捕,成功將犯罪嫌疑人鄭某宇抓獲,並在鄭某宇臨時居住的該洗浴中心319房間中發現了涉案財物,鄭某宇當場承認是盜竊所得。
據犯罪嫌疑人鄭某宇交代,自己經常因為家庭瑣事與妻子不合,今年5月底剛和妻子離婚,因離婚後沒有固定收入,便產生砸車盜竊掙錢的念頭。6月初至7月16日夜間,他在哈市多地尋找停在路邊的車輛,以破窗錘為工具砸碎副駕駛玻璃的方式盜取車內財物。
據鄭某宇交代,近期他在哈市多地共作案4起,共計損壞車輛70餘輛,盜取7000餘元、泰銖1000元,加油卡11張,香煙若乾盒,其中部分現金及香煙已被揮霍。目前,鄭某宇已被祥安大街派出所采取刑事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