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為保財產原被告雙方玩起虛假訴訟 機關算盡終逃不過一個『罰』字
2019-08-24 15:53: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鄧輝 佘雨桐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極光新聞

  東北網8月24日訊(鄧輝 記者 佘雨桐)丁某為保財產聯合奇某立假案,案件審理中原告奇某被告丁某表述不一露端倪,火眼金睛女法官識破迷局。近日,綏芬河市人民法院認定原、被告之間存在著惡意串通、虛構事實,構成虛假訴訟,故依法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並對原、被告各處1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2019年6月,奇某來到綏芬河市法院起訴丁某,要求丁某償還借款本金60萬元,並按月利率1.5%支付利息至本金還清時止。辦案法官在與被告丁某聯系,欲向他送達開庭傳票時,丁某表示一切訴訟事宜與他兒子丁小某聯系即可,指定丁小某為代收人,並讓其代為出庭應訴。可是,在與丁小某通話時,丁小某說出的一個信息引起了辦案法官的注意。

  丁小某稱,丁某因過失犯罪,正被取保候審。一旦查明犯罪行為屬實,丁某則可能面臨巨額賠償或處罰。

  原、被告為了案件早點了結,均主張庭外和解。但為了查清案件事實,辦案法官要求原告提交大額款項來源、款項交付方式憑證等材料,原告均無法提供,稱款項均為現金交付。由於原告無法提供上述證據材料,辦案法官便告知原告,由於案件的特殊性,無法庭外和解,需要進一步審理,確定案件事實。因丁小某無法提供與丁某共同居住的證明,且無丁某的授權委托書,丁某現在北京取保候審,只能到北京開庭。而這時的原告二話沒說,竟然同意了法院的開庭安排,這讓辦案法官大感意外。到北京開庭,會產生額外的訴累,正常情況下,原告對此多少都會有些抗拒,可其如此配合,讓辦案法官更加堅定了自己的懷疑。

  在庭審過程中,被告對原告僅有的一份證據——借條,沒有任何異議,對原告訴稱的事實也予以認可,而且被告還同意將位於北京郊區的一棟住宅商品房直接抵頂給原告。可是,北京郊區住宅房的價值應該遠遠高於原告的訴訟請求,這樣的和解有悖常理。為了查清案件事實,辦案法官決定對雙方采取背對背的方式進行調查。在調查過程中,雙方除了對借貸時間、金額和款項交付地點答復一致外,其他細節都說法不一。

  同時,辦案法官了解到,原、被告是老相識,被告並不在綏芬河市,卻肯乘坐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嫌麻煩的』到綏芬河借取大額現金,這一切綜合在一起,辦案法官認為原、被告之間明顯存在著惡意串通、虛構事實的行為。

  庭審結束後,原、被告知道辦案法官發覺了他們虛假訴訟的事實,便想要撤訴,為了穩住原、被告和考慮辦案安全,法官告知他們案件需要回綏芬河進一步審判,不方便在北京接收撤訴申請。

  回到綏芬河後,辦案法官及時將案件情況上報,在反復審慎斟酌之後,綏芬河市法院認定原告在本案所主張的訴訟請求與查明的客觀事實嚴重不符,原、被告之間存在惡意串通、虛構事實行為,構成虛假訴訟,依法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並對原、被告各處1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案件宣判後,原被告雙方對法院判決均未提起上訴,並繳納了全部罰款。

責任編輯:姜繼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