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5日訊 9月3日,記者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為紮實推進『除隱患、防事故、保大慶』國慶70周年大慶交通安全整治攻堅戰,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識、法治意識,全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大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持續開展系列曝光行動。
今日,交警部門將2019年1月1日至8月31日,全市30名終生禁駕的人員名單進行曝光。警示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駕駛、文明出行。
終生禁駕,即違法行為人,終生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意味著該名違法人員,終生不得再駕駛機動車。
記者了解到,構成終生禁駕的情形有兩種: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的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是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的規定,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目前,全國已實現交管信息聯網,終生禁駕的人員無論在省內,還是省外,都無法再考取駕駛資質。如果被處以終生禁駕的處罰後仍開車上路,將按無證駕駛給予罰款和行政拘留的嚴厲處罰。
交警部門提醒:在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好現場,迅速報警,積極協助搶救傷者。
切不可存在僥幸心理,企圖逃避責任,反而要承擔更嚴重的後果。



責任編輯:楊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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