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1日訊(記者 陳南竹)記者從哈市交警部門獲悉,對於貨運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經常會造成車毀人亡的嚴重後果,哈市交警部門強化了晝夜巡控,對存在闖禁行、闖紅燈、超載、下道、逆行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貨車從嚴取締,以加大警示震懾效用,僅今年以來就取締了12600餘件。其中,由於個別貨運企業對內管理不嚴格,未強化日常宣傳教育,導致個別車輛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肆意違法上道,釀成了慘痛的道路交通事故。
為了使哈市各貨運運輸企業引以為戒,進一步強化內部安全制度管理,督導駕駛人日常行車安全,有效預防各類交通事故發生,哈爾濱市交警部門特對在2019年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中佔同等以上事故責任的貨運車輛其所屬責任單位進行集中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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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一、 2019年03月17日06時許,焦某駕駛制動不合格的黑BY9739號(黃牌)重型半掛牽引車、黑BN447掛號重型倉柵式半掛車,沿松北區智谷大街由北向南行駛至巨寶二路交口處時,與孫某駕駛經檢驗制動不合格且超載6.2%的黑ML0480號(黃牌)重型普通貨車相撞後,黑ML0480號重型普通貨車起火,致孫某當場死亡,黑ML0480號重型普通貨車乘車人徐某及焦某受傷,兩車受損,發生死亡交通事故。後徐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交警部門調查發現,焦某駕駛制動不合格的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也沒有交警指揮的路口,未讓右方來車先行,是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負主責;孫某駕駛經檢驗制動不合格且超載的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是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負次責。
二、2019年5月2日19時15分許,駕駛人王某駕駛的黑ES8519號(黃牌)福田牌重型倉柵式貨車沿國道京哈公路102國道由北向南行駛至1238公裡+86米處時,駛入對向車道,與對向那某駕駛黑AL2078號解放牌重型倉柵式貨車相刮後,黑AL2078號(黃牌)車失控將黑ES8519號(黃牌)車後邊跟隨的黑AJ035W號馬自達牌小型轎車撞到道路西側溝內,黑AL2078號車及車上所拉貨物將黑AJ035W號車壓在車下,造成兩車起火燃燒,黑AJ035W號車駕駛人死亡,黑ES8519號車乘車人張某當場死亡、另一乘車人劉某受輕微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部門調查發現,王某駕駛機動車駛入對向車道,是本起事故的全部原因,負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