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2日訊 記者了解到,我市學生參加醫保,可享受門診統籌、住院統籌、大病保險待遇、門診慢性病待遇及門診特殊治療待遇。
其中,門診統籌待遇:參保學生可持卡在大慶所屬區級醫院或公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使用,按70%匹配,最高限額100元(即:消費100元,統籌金匹配70元,個人自負30元。消費143元,統籌金匹配100元,個人自負43元,消費143元是統籌金匹配上限),這個費用當年消費,不累計,學生醫保卡不可在藥店買藥。
住院統籌待遇:住院按照醫院級別設置不同起付標准,起付標准以下由個人支付;超過起付標准的,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
門診慢性病和門診特殊治療待遇:按規定參加體檢,符合認定標准的,享受門診慢性病補助待遇,門診慢性病補助在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實行,參保學生發生的門診慢性病費用,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
大病保險待遇:在一個保險年度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後,個人累計負擔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超過全市上年度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參保學生以下費用醫保不報銷:因違法犯罪、斗毆、酗酒、自殘、自殺等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境外就醫購藥發生的醫療費用;各種美容、健美項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各種減肥、增胖、增高項目,各種保健用品、保健藥品,各種醫療鑒定等發生的醫療費用;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責任編輯:楊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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