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0日訊(記者 趙紅星)俗話說:李鬼見李逵,賊形必露!綏化二名男子冒充警察去『辦案』,真假警察一相遇,原形畢露被拘留。
2019年10月5日,綏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接到轄區內多家網吧業主電話報案稱,有人自稱是綏化市公安局網安支隊二大隊民警,到網吧內進行檢查。接到報案後,民警立即與綏化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取得聯系,在確認網安支隊未有民警開展檢查活動後,民警立即對該警情進行核查。
民警通過調取網吧內的監控視頻和對網吧從業人員進行調查詢問後,確認此二人分別為綏化市北林區居民張某、王某,並非公安民警。隨後,民警對涉嫌冒充公職人員(警察)的兩名犯罪嫌疑人展開抓捕工作。2019年10月5日19時20分許,民警在綏化市一市場樓處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歸案,次日7時許,王某到北林分局投案自首。
經訊問,兩人對冒充公職人員(警察)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交代了作案時身穿的警服外套夾克是由張某多年前在火車站工作時留下的,後來自己又從網上購買了襯衫、肩章、警號佩戴。冒充警察的目的是想索取網吧內年輕姑娘的聯系方式,穿著警服可以增加好感,更容易要取聯系方式。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1歲,北林區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張某(男,31歲,北林區人)因身體原因被取保候審。此案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示: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將依照刑法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