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0月14日訊 日前,省教育廳發布了《黑龍江省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將規范管理面向中小學生(包含在園幼兒)的全省性競賽活動,防止活動項目過多過濫,減輕中小學校(包含幼兒園)、中小學生和家長負擔,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據悉,《管理辦法(試行)》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的申報條件、認定流程、日常監管等方面做了詳細規范。從2020年起,將按管理辦法規定,每年4月集中接受申報,經認定,同意舉辦競賽活動時間段為當年公布之日(一般為6月份)至下一年的6月30日。
我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也要制定區域內中小學生競賽活動管理辦法,堅持公益、自願原則,切實加強對各類競賽活動統籌指導、規范管理,堅決做到『零收費、零培訓、零推銷』,嚴禁將競賽結果作為招生入學依據。
《辦法》規定,競賽應堅持公益性,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主辦方、承辦方不得向學生、學校收取成本費、工本費、活動費、報名費、食宿費和其他各種名目的費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嫁競賽活動成本。
堅持自願原則,不得強迫、誘導任何學校、學生或家長參加競賽活動。舉辦競賽過程中,不得面向參賽者開展培訓,不得推銷或變相推銷資料、書籍、商品等。競賽應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學生平等開放,不得設置任何歧視性條件;競賽以及競賽產生的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
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實行清單管理制度,清單每年動態調整一次,在省教育廳門戶網站公布並正式印發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校、各類教育機構不得組織承辦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清單之外的冠以『黑龍江省『『我省』等字樣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不得為違規競賽提供場地、經費等條件,一經發現將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