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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經營飯店債臺高築 為還債先後詐騙20餘人
2019-10-23 10:16:36 來源:大慶晚報  作者:李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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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10月23日訊 詐騙,一直以來都是讓人深惡痛絕的事。然而總有人為了一己私利,騙取公私財物,我市讓胡路區33歲的蘇晨就是這樣一個人。

  蘇晨原本經營著兩家飯店,開始生意還不錯,後來因經營不善屢屢虧損,為此,蘇晨借遍了親友,並將車輛、店面等進行了抵押貸款,可依舊於事無補。為了償還債務,蘇晨想到了詐騙,他以為他人辦理工作、證件等為由,先後詐騙20餘人,涉案金額60餘萬。

  近日,市公安局乘風分局民警將其抓獲,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多名受害者接連報案

  『去年上半年的一天,在乘風莊的一個飯店內,我正為找工作的事情發愁。飯店的老板蘇晨說他家有個親戚是當官的,能幫我辦理我市一家事業單位的正式編制,不過得花點「好處費」。我像抓到了救命稻草,沒有多想就相信了他,並給了他辦事需要的錢款。』今年4月初的一天,讓胡路區乘風莊30歲的王女士來到市公安局乘風分局報警,『事後,蘇晨還陸續以辦事為由,找我要了幾次錢款。可一問他工作辦理的進展情況,他就遮遮掩掩,始終不給答復,久而久之,感覺自己應該是被騙了。』

  乘風分局刑偵四隊民警接到報警後,迅速展開調查。

  在調查過程中,我市其他分局也陸續接到多名市民報警,稱被蘇晨以辦正式編制工作、辦理高校畢業證以及醫師資格證等名義,詐騙了數額不等的錢款。

  飯店老板為還債屢屢詐騙

  乘風分局民警在開展偵查工作中發現,蘇晨,33歲,大同區人,目前在我市讓胡路區陽光嘉城附近經營一家面積不小的飯店。

  『他之前在讓胡路區乘風莊附近也經營有一家挺大的飯店,因為經營不善,長期虧損,去年夏天的時候被迫關閉了,王女士就是在他的乘風莊附近的飯店內被騙的。』辦案民警陳家參告訴記者,『審訊得知,他的飯店虧損後,借了不少錢,名下的一臺車也被他抵押了,而且還抵押給了好幾個人。也就是說,抵押給的第一個人是正常抵押,其餘就應該是騙了。據其自己講,因為債務越來越多,為了還債,纔想到詐騙的。』

  據了解,蘇晨所選擇的詐騙對象主要以待業青年為主,利用他們迫切想要找到理想工作的心理,實施詐騙。

  這也從一定程度上,暴露了這些受害者想要通過不正規的方式進行就業的僥幸心理,以及他們自我安全防范意識不強和法律意識淡薄這一狀況。采訪中,民警這樣告訴記者。

  警方蹲守布控抓獲嫌疑人

  『經過民警的研判、偵查,發現蘇晨自稱親屬在相關單位做負責人,以能給受害人辦理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為由實施詐騙。他每次收錢後,都會給受害人簽署欠條和相關辦事協議,以取得受害人的信任。』辦案民警陳家參說,『在詐騙行為被揭穿後,沒有及時向受害人返還錢款。』

  確認了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和行動軌跡後,刑偵四隊民警在分局領導高度重視、縝密部署下,在相關部門的通力協作下,迅速出擊,在讓胡路區陽光嘉城附近蘇晨的飯店周圍蹲守布控2天1夜,於9月7日早晨6時30分左右,在其出飯店時,將其抓獲。

  據民警陳家參介紹,當時,犯罪嫌疑人為了躲避討債的人,走的『後門』——從後窗戶跳出來的。

  發現有人出來,確認是蘇晨後,民警立即對其實施了抓捕。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蘇晨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他說,自己早已頂不住要債人的壓力,手機只要開機就都是要賬的電話,出門都要躲躲藏藏的,生怕被要債的堵到。

  事後,民警經過對蘇晨案件的重新梳理分析,並案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以相似手段實施詐騙的案件有10餘起,受害者達20餘人,涉案金額60餘萬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蘇晨已經被東湖分局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審判。

  2000元以上構成詐騙罪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屬於「數額較大」,就構成詐騙罪了。像蘇晨這樣涉案金額超過20萬元的,就屬於數額特別巨大了。』采訪中,刑偵四隊辦案民警陳家參說。

  針對詐騙這一行為,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在法律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根據《刑法》第151條和第152條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文中除民警外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張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