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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相關教育部門與城管部門:學生不放學執法人員不撤離每校設兩名監督員
2019-10-23 14:22:05 來源:生活報  作者:時繼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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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生活報10月23日訊 近日,生活報連續報道了我省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條例》10月1日起實施,明確要求幼兒園、中小學校園門口道路兩側兩百米范圍內不允許食品攤販經營。但記者調查發現,部分學校周邊仍有商販圍堵校門向學生兜售食品的情況。21日,哈市教育部門與城管部門對本報報道的情況進行了調查反饋。

  香坊區城管六科:學生不放學執法人員不撤離

  哈市第九中學的『情況說明』中反饋了校園周邊食品衛生流動攤販治理情況。該校自2018年9月開始,聯系香坊區城管局加強學校周邊無證攤販集中治理,還多次與城管局召開聯席會議,學校安全辦與城管局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安全辦沈老師進行周邊巡查,城管局每天中飯及晚飯時間派2-4名隊員進行現場執法,香坊區城管六科加強了九中校園周邊無證攤販治理。學校表示將繼續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及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並積極聯系城管、工商等職能部門進行流動商販的打擊及治理工作。

  針對學校所說由香坊城管六科管轄這一區域,記者找到六科負責人的謝科長。據其講,該科不僅負責九中和風華小學區域,還有近10所學校在其轄區,而該科只有3名在編人員,其餘是10名特勤人員,存在管理空檔。學校發現有無證商販,一般通過口頭形式通知執法人員。媒體報道後,執法部門已加強管控,目前,每天學生不放學,執法人員在街上不撤離。

  香坊區教育局: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每校設兩名監督員

  21日,香坊區教育局也作出回應,按照要求,認真落實中小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全區各中小學校作為食品安全責任主體單位,每校確定兩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兼任城管執法義務監督員,及時勸阻在校學生購買『三無食品』、過期食品等。同時,對發現的校園周邊問題食品線索和佔道經營行為,及時向城管執法或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實現快速反應及時處理,同時做好執法部門現場檢查的相關配合工作。建立監管臺賬,全程記錄問題食品線索報告情況及執法部門現場處置情況。實施聯動監管工作機制,教育、城管執法及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各自分工,協調配合,履行工作職責,執法監管部門接到舉報電話起至現場檢查處置結束,將處置情況登記備案並通報所在學校,由學校進行備案登記。各學校定期匯總相關情況上報教育部門,加強對轄區學校督導檢查,重點檢查監管臺賬管理情況,並對現場檢查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提出處理要求,有效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

  松北區城管局:設固定執法崗點對無照商販『零容忍』

  對於松北區哈市實驗學校校園周邊存在違規商販售賣食品的情況,松北區城市管理和行政綜合執法局在區食安辦協調下緊急行動,將學校周邊無證商販進行徹底清理,同時執法人員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反彈。並在哈市實驗學校門前設立固定執法崗點,對無照商販『零容忍』,堅決杜絕學校門前無照經營販賣食品問題發生。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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