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30日訊(李業成 記者 佘雨桐 趙紅星)伊春市民王某莫名多了40萬元債務,黑龍江省伊春市人民檢察院依據詳細准確說理論證充分的監督意見,向法院提出抗訴,為王某挽回了50多萬元的損失。近日,王某一面錦旗送到伊春市檢察院,表達對檢察機關亮劍抗訴,依法為他挽回經濟損失的感謝。
2011年,王某由於做生意從朋友於某那兒借了幾百萬元,幾年來因生意效益不佳尚欠朋友一部分借款。2016年的一天,執行法官拿著兩份生效判決書出現在他的面前,讓其還於某的欠款。原來是於某將其訴至法院,要求償還欠款。王某仔細看了判決書,發現其中一起是用幾張借條起訴的,另一起是用數張轉款憑證起訴的。
王某說兩份判決書中認定的欠款有重復,於是便到法院了解情況,據審案法官介紹,兩起案件都是公告送達的,但是王某表示疑惑不解,因為他的電話始終保持正常通信狀態,他的廠子一直沒有停產,如果說審判的法官因找不到他無法送達公告,那麼同一法院的執行法官怎麼能找到他呢?
王某很快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可是卻被法院裁定超過申請期限予以駁回,於是他向所在的區檢察院申請,當區檢察院建議法院再審時,後又被法院駁回,這下王某感覺徹底沒了希望。
伊春市檢察院民行部門在得知區院的再審檢察建議被駁回後,主動約王某帶相關材料和證據到市檢察院說明案件情況,通過大量的工作,清晰准確地找出哪幾筆重復、哪幾筆需要開庭質證確認,依據詳細准確說理論證充分的監督意見,向伊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2019年5月8日,經過法院的審判,將算重的40萬元拿掉,加上利息為王某挽回了50多萬元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