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4日訊(紀征環 記者 佘雨桐) 今年六十多歲的王大爺最近遇見煩心事,自己五年前找的老伴兒,最近因為兒子要賣房子離家出走。近日,經雞西市城子河區人民法院法官調解,王大爺兒子退還了購房人的定金款,法官和王大爺的兒子陪同王大爺一起接回了王大爺離家出走的老伴。
六年前王大爺的原配妻子去世了,自己和子女相處也不是很融洽。就想著找個保姆照顧自己。倆人相處一段時間以後,便互生情愫,最後走到了一起。2014年倆人領了結婚證,王大爺也承諾自己去世後房子給老伴兒留做養老房。但是房子的房產證落的是兒子名字,最近王大爺的兒子打算把這房子賣了,也收了購房人的定金,但王大爺拒不搬離房子。
辦案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後,又考慮到王大爺的晚年生活得有保障,經過幾番周折找到了購房人,與購房人進行了詳細的溝通,又做了王大爺兒子的思想工作。
最終經過法官調解,王大爺兒子退還了購房人的定金款,法官和王大爺的兒子陪同王大爺一起接回了王大爺的老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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