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11月6日訊 日前,記者從哈爾濱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獲悉,該中心發布《關於哈爾濱市2019年度失業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9年4月起調整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在收繳11月份保險費時,補收參保單位4至10月份應繳失業保險費用差額。
據了解,按照《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及《哈爾濱市失業保險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根據哈爾濱市統計局提供的2018年哈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74380.00元,月平均為6198.33元),自2019年4月起調整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在收繳11月份保險費時,補收參保單位4至10月份應繳失業保險費用差額。
據介紹,參保單位可登錄哈爾濱市失業保險網上申報系統進行單位繳費等相關信息查詢。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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