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慶市林源鎮某村14名農民,將20多萬元的玉米賣給了收糧的鞠某,可誰知道,鞠某卻未支付這筆玉米款。三年來,14名農民多次索要玉米款,仍然未能要回分文。日前,14名農民來到大慶市大同區法院林源法庭起訴了鞠某。
農民賣糧,本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但是這起案件糧款拖欠時間久、涉及人數多。法庭送達時,被告鞠某一臉的不高興,說他不欠錢。這是怎麼回事呢?法庭來到了14名農民所在的村委會調查情況,逐一走進14名農民家中了解收糧經過,又將被告鞠某傳喚到法庭聽取他的意見。原來,經該村一名農民作為『中間人』聯系,被告鞠某從14名農民手中收走了糧食,約定來年開春付糧款。可是不久,該『中間人』去世。14名農民與被告鞠某索要錢款時,雙方產生了爭執,為此,農民來到了法庭起訴。

法官深入村委會調查和詢問原、被告意見時,了解到原、被告都有調解的意願。有了這個基礎,法庭趁熱打鐵,在法庭開庭審理了這14起案件。經過一天的審理和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被告鞠某當庭給付一部分糧款,承諾明年將剩餘欠款付清。
『謝謝法官,三年了,終於拿到賣糧款了!』農民李某激動地說。
從立案到結案僅1個多月時間,拖了3年的14件索糧款案結案,14名農民的心終於踏實了下來,在自己親身經歷中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黑龍江法院『打官司不求人』。
責任編輯:郭麗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