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5日訊(記者 孫英鑫) 記者從哈爾濱市人社部門獲悉,為進一步幫助企業脫困發展,穩定就業崗位,今年,哈爾濱市人社局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有望恢復、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簡稱『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重點傾斜。
據了解,2018年度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補貼的申報工作已在網上進行,將於2019年12月31日截止。2014、2015和2016三個年度穩崗補貼申報截止時間至2019年12月25日,逾期未申報不予補發。按照《關於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有望恢復、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2018年度6個月(1-6月份)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這是自2016年起哈市落實穩崗補貼政策以來,首次對暫時經營困難企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經區、縣(市)工信局認定為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的參保企業,申請穩崗補貼金額按過去的全年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提昇到前六個月社會保險費的50%(僅針對2018年度符合條件的暫時經營困難企業)。
記者從市人社局失業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哈市某出口企業受關稅政策影響,產品積壓,導致非正常停產,但企業有主導產品,有一定銷售市場,未來能夠通過調整銷售策略改變經營困境,采取在崗培訓、輪班工作、彈性工時等措施,穩定員工隊伍,裁員率2%左右,經區級工信部門認定為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符合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補貼申領條件,2019年可返還2018年上半年度社會保險費50%共計900多萬元,為企業緩解了經營壓力。
據悉,截止2018年,哈市共為16506戶次參保企業發放10.23億元穩崗補貼,惠及職工196.54萬人。參保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哈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且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哈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的,可申領穩崗補貼,用於本單位職工生活補助、單位或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穩崗補貼資金一次性發放,同一參保單位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項穩崗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