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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城鄉居民醫保 繳費期將結束未足額繳費視為棄保
2019-11-25 10:33:10 來源:生活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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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生活報11月25日訊 據哈市人社局消息,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截至2019年12月20日,外出務工的居民可延長至2020年3月31日。提醒想要參保居民別忘了及時繳費,如在集中繳費期內未及時足額在『醫保簽約』賬戶存入醫保費,導致扣款未成功的視為棄保。

  A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范圍

  1.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范圍覆蓋市域內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所有城鄉居民,具體包括:1.年滿18周歲,具有本市戶籍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和農村居民、取得本市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的常住人口且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2.各類全日制高校在校學生。3.中小學階段在校學生(含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特殊學校就讀的在籍學生)、學前教育機構在冊兒童、新生兒以及其他具有本市戶籍未滿18周歲的少年兒童。4.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人員。

B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准

  1.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其中,政府補助標准為520元/人,2020年度個人繳費標准為300元/人/年(含大學生和學生兒童)。溫馨提示:非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的,其當年個人繳費及政府補助資金均由個人承擔。

  2.新生兒參保,1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的,繳納當年醫保費;9月1至12月31日出生的,同時繳納當年及下個待遇年度的醫保費。

  3.特困供養、建檔立卡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老年人和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參

  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定額補助。

  C參保所需要件

  1.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原件、他人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2.困難居民(學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保時還需提供民政、殘聯或扶貧等部門印發的有效證件。

  3.尚未落戶的出生90天(含90天)內新生兒:參保時提供其父親或母親本人身份證原件、本市戶口原件、母子健康手冊。基層代辦點暫以其父親或母親的身份證號、XXX之子/女和新生兒出生日期進行參保信息登記,落戶後持《出生醫學證明》、戶口原件到原參保基層代辦點進行信息變更。

  4.非本市戶籍居民還需提供哈市居住證和戶籍地未參保有效證明(省內居民醫保系統可查的無需提供,駐哈高校外省戶籍在校大學生無需提供),如無法提供未參保有效證明的,可簽訂未參保承諾書。

D參保辦理地點

  1.成人居民、散居兒童和畢業後兩年待業期內大學生在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鄉鎮政府公共服務中心、街道勞動保障工作站、村委員會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大學生和學生兒童,由所在學校和學前教育機構統一組織辦理參保登記、信息采集。

  E繳費方式

  銀行代扣

  1.新參保居民(不含新生兒)於參保登記當月持基層代辦點出具的《哈爾濱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簽約扣款憑單》到哈爾濱銀行建立『醫保簽約』賬戶,足額繳存醫保費,待扣繳。

  2.續保居民在集中繳費期內將下一年度保費足額存到『醫保簽約』賬戶內待扣繳,也可持身份證或社保卡,通過自助一體機辦理續保。

  3.出生90天(含90天)內新生兒,於參保登記當日持基層代辦點出具的相關手續,到哈爾濱銀行營業網點將保費現金存入『現金繳費業務流水號』內,之後再建立哈爾濱銀行『醫保簽約』賬戶,按規定續存保費。

  溫馨提示:

  1.城鄉居民醫保費實行按年預收制,建立『醫保簽約』賬戶後,簽約周期原則上為一年,期滿後居民未提出變更或解約要求的,可視為自動續約,稅務部門按規定每年一次性從簽約賬戶內扣劃下年保費。

  2.參保居民到哈爾濱銀行建立『醫保簽約』賬戶時,請同時辦理短信提醒業務,以方便及時了解當年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政策及個人銀行簽約賬戶扣款情況。在城鄉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將向留存的手機號發送繳費提醒短信。

  3.如在城鄉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內,未及時足額在『醫保簽約』賬戶存入醫保費,導致扣款未成功的視為棄保。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