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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談、拆牌……大慶市金融辦向134家問題企業『亮劍』
2019-12-19 09:46:17 來源:大慶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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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12月19日訊 非法集資坑害市民,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活動,不僅需要政府各部門的通力合作和主動作為,同時也需要廣大市民的自覺抵制。

  12月4日,本報聯合市金融辦,以《權威部門起底非法集資十大陷阱》為題,對非法集資的陷阱,進行了報道,刊發後在讀者中引起較大反響。大家對騙子的行為深惡痛絕,同時對自身追求高回報受騙,進行了反思。

  市金融辦為了持續壓降非法集資、亂辦金融市場主體數量、加強非法集資風險源頭防范治理,連續打出『組合拳』,累計排查5919家企業,實地入戶核查高風險企業30多家,134家企業被約談警示。

  12月18日,大慶晚報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現場核查企業經營資質。

  整改涉嫌非法集資企業

  記者從市金融辦了解到,年初以來,通過吊銷營業執照、注銷企業等方式,清理融資擔保公司1家、小額貸款公司4家、典當行1家,正有序引導2家P2P網貸機構,良性退出。

  管控『增量盤』,金融、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聯合,設置21類禁用字段,及時協調外地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加強監管協查和風險管控,有效抵御非法集資風險。

  市處非辦協調公安、市場監管、城管、銀保監分局等部門,聯合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累計排查5919家企業,實地入戶核查高風險企業30多家,暗訪2家,發現從事汽車租賃、普惠金融等3家企業,涉嫌非法集資,責令其限期整改。

  金融治亂行動以來,已對134家問題企業,予以約談警示、列入異常名錄等處理,拆除牌匾、橫幅、清理廣告4600多條、72個,移送公安機關偵辦3起。

  對立案1年以上的非法集資案件,實行專人跟蹤、加快推進,多數已進入檢察院起訴或法院審理階段。

  市金融辦工作人員介紹,截至目前,已累計發放20多萬份宣傳材料,覆蓋全市老年人、大學生等重點群體,參與組建全市防范集資詐騙百人講師團、培訓千名宣講員。

  對涉嫌亂辦金融市場主體進行取證。

  摸清風險『源頭』防范治理

  市金融辦工作人員介紹,按照國家、省關於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決策部署,我市堅持以金融亂象整治工作為切入點,持續壓降非法集資、亂辦金融市場主體數量,加強非法集資風險源頭防范治理,金融是特許行業,必須持照准入。

  目前,我市持照金融機構有兩大類:一是銀行、保險、證券等傳統金融機構,共84家,由國家統一監管。二是中央明確的『7+4』類地方金融機構,共94家,由省級政府部門發照准入,市縣(區)政府屬地監管。另有兩類非持照但涉及金融業務的機構:一是P2P網絡借貸中介機構,共兩家,已納入國家專項整治范疇。二是民間借貸諮詢中介機構,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設立。

  整治小額貸款、融資擔保

  針對上述非法集資風險高發領域,我市金融部門重拳出擊。

  工作人員介紹,在銀行、保險、證券等領域,重點整治可能存在的發放無指定用途貸款的變相放貸,內外勾結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進行轉貸,內外勾結銷售未按規定登記備案的理財產品,內外勾結進行有組織的保險詐騙,非金融從業人員,在營業網點推介銷售理財產品等行為,排查銀行、保險、證券等領域員工,是否存在參與非法集資等行為。

  在地方金融從業機構領域,重點整治可能存在的經審批設立的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典當、融資租賃等地方金融從業機構開展吸收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存款、高利放貸、暴力催收、超標准收費、受托投資以及擅自進行合並、分立或者設立分支機構,擅自變更名稱、業務范圍等行為。

  民間借貸和理財領域,重點整治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未經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或已經在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的企業或組織,從事民間借貸諮詢等中介業務,打著財富管理、批發零售、電子商務、房地產、農村合作、養老服務等旗號,開展非法集資行為。

  在互聯網金融領域,整治非法開展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第三方支付、校園網貸等互聯網金融業務,以及金融機構、媒體、網絡平臺為非法互聯網金融業務提供便利等行為。

  徹查以『專家』名義做廣告

  對未按規定進行企業注冊、備案、許可,無辦公場所、無辦公人員或與注冊地登記不符以及與經營地不一致、頻繁變更注冊地址等問題,進行全面排查。

  工作人員對通過互聯網、電視、廣播、報刊、手機短信、傳單等媒介發布的各類融資類廣告,進行全面排查。

  對宣傳中涉及『金融創新』『金融科技』『消費返利』『金融互助』『民間借貸』『網絡借貸』『虛擬貨幣』等內容,以及高收益、高回報,明示或暗示保本、有擔保、無風險等內容的主體,全面徹查。

  重點關注利用專家、知名人士、專業機構等名義作推薦說明的虛假違法廣告。

  對從業人員相關資質、職業經歷,是否因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行為,受到處罰或刑事追究等情況進行排查。

  重點關注有群眾舉報、輿情指向的群體,高度警惕經營場所外有投資人員,特別是老年人、學生等群體聚集的企業以及高風險企業法定代表人和股東,會集這些人員在其他企業任職和投資的信息,挖掘可能存在的利益鏈條、關系網和保護傘。

  依法對高風險企業大額資金異常流動情況,進行排查,依托反洗錢資金交易監測等工作機制,加大對投資理財類企業風險高發領域的監測力度,保護好市民們的『錢袋子』。

  文/攝大慶晚報記者

責任編輯:強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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