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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居民注意!12月31日前別忘繳熱費逾期將收取違約金
2019-12-24 10:18:03 來源:生活報  作者:仲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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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12月24日訊 距年底還有一周,哈爾濱的熱費收繳工作也進入倒計時。記者從哈市供熱主管部門及相關供熱單位了解到,按照《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和《哈爾濱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的規定,熱用戶需在當年12月31日前繳納本供熱季熱費,逾期不繳或拒不繳納,將按欠繳熱費的1?按日收取違約金。

  據了解,實行熱計量收費的用戶應當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供熱單位按面積預交全額熱費,待供熱期結束後,按實際計量情況結算熱費,多退少補。未實行熱計量收費的用戶應當於供熱期前向供熱單位交納不少於50%的熱費,剩餘熱費應當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供熱單位交納。用戶逾期未交納熱費的,供熱單位可以向用戶發出催交通知書,用戶自收到催交通知書滿十五日仍未交納的,供熱單位在不損害其他用戶的用熱權益情況下,可以對其限熱或者停止供熱,並向區、縣(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用戶逾期未交納熱費或者拒不交納熱費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各大供熱單位工作人員介紹,用戶除了到收費大廳繳費外,還可以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行代收網點、自助繳費開票終端等方式繳費,具體繳費方式可諮詢轄區供熱單位。同時提醒廣大用戶,繳費後保存好發票等憑證。

責任編輯:強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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