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6日訊(記者 王春穎) 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黑龍江省醫學科學院(中國醫學科學院黑龍江分院)原副院長、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原院長申寶忠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申寶忠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申寶忠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
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申寶忠在擔任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醫療項目合作、醫療耗材采購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美元、港幣、人民幣、汽車、房產等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13萬餘元。
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申寶忠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鑒於申寶忠到案後,能夠如實交代受賄犯罪事實,退繳全部涉案贓款,認罪悔罪,且在羈押期間,推動科學項目研發及發明專利授權,具有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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