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0日訊 (記者 唐繼厚)大慶市的三名女子被同一個人同一個套路『套牢』,直到失去錢財,纔如夢初醒。近日,大慶市龍鳳區人民法院對實施詐騙的顧某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顧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責令其退賠3名被害人損失共計人民幣22萬餘元。
翻開案卷,3位被害人相同的經歷,歷歷在目。顧某,男,1998年出生,初中文化,無固定職業。杜小姐說,她通過聊天軟件結識顧某,確定了男女朋友關系後,在戀愛期間顧某以收購二手車及維修車輛等理由,騙取6萬餘元,然後提出分手並失去聯系。
孫小姐說,她也是通過聊天軟件結識的顧某,確定了男女朋友關系後,顧某以從事汽車租賃業務、購買新車投入租賃公司經營和擴大店面經營等理由,誘騙她辦理了多張信用卡,套現5萬餘元。她還被騙用支付寶借唄和借貸平臺套取現金近3萬元。顧某把錢都花光後就與她分手了,並失去聯系。
王小姐說,她也是通過聊天軟件結識的顧某,確認了戀愛關系後,顧某用的理由也是從事汽車租賃業務購買新車投入租賃公司經營和擴大店面經營,騙她辦理了多張信用卡套現8萬餘元。顧某把錢都花光後就與她分手了,再也聯系不上了。
這三位姑娘,直到『戀人』失去聯系,纔意識到事情的蹊蹺,紛紛到公安機關報案。隨後,經過公安機關工作,顧某被抓獲。
法院經審理查明:顧某3次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共計人民幣22萬餘元。對上述事實,顧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沒有異議,並有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辨認筆錄、微信轉賬截圖、微信聊天截圖、銀行對賬單、銀行流水、被告人顧某的供述、認罪認罰具結書等證據證實,足以認定。
2019年10月29日,大慶市龍鳳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顧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責令被告人顧某退賠3名被害人損失共計人民幣22萬餘元。
法官手記:談戀愛,不能『飢不擇食』,不能太注重『感覺』,從而放棄對對方觀察、了解、檢驗的必要過程,要『砸實』對方的真實身份,因為婚戀詐騙的典型特征就是先騙情再騙錢。不管犯罪分子用什麼手段,最後大部分瞄准的還是錢財,只要守好錢袋子,就能立於不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