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1月30日訊 近日,全省檢察機關啟動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預警應對機制,依法嚴厲打擊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刑事犯罪,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檢察力量。
省檢察院要求,全省檢察機關要加強涉疫情刑事案件辦案協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等規定,對在疫情防控期間,針對疫情防治產品、藥品等實施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類犯罪案件,利用疫情實施的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非法經營犯罪案件,利用疫情實施的敲詐勒索、詐騙等犯罪案件,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有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疫情防治職能等妨害公務犯罪案件,編造、故意傳播與疫情有關的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案件等涉疫情案件,各級檢察院要全面掌握情況,每周向上級檢察院報送案件情況,重大敏感案件隨時上報。與公安機關加強溝通聯絡,對於涉疫情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機關全面收集、固定證據,並對偵查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把好案件證據關。對於涉疫情刑事案件優先辦理,依法快捕快訴,形成震懾。
各級檢察院要抽調精乾力量辦理指導涉疫情刑事案件,確保辦案質量。對於下級院在證據標准、法律適用等方面請示的問題,上級院要認真研究,及時回復。對於辦案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深挖根源、剖析原因、研究對策,第一時間歸納總結指導辦理的涉疫情典型案件,指導實踐。
省檢察院還要求,全省各級檢察院要適時、協同向社會發布信息,保證涉檢信息准確,確保信息發布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形成應對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