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5日訊(記者 唐繼厚) 疫情管控這麼嚴格什麼急事非要驅車120公裡?什麼原因非得外出跨省執行?什麼資金就連申請人都同意立即解凍?近日,齊齊哈爾市泰來縣法院執行局3名乾警為15萬元疫情防控專項資金進行解凍。
2月3日早上7點,泰來縣法院執行局3名乾警戴上口罩、冒著嚴寒驅車前往120公裡之外的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紮賚特旗執行案件。他們是為了去解凍一筆群眾急需的疫情防控專項資金。
劉某與某鄉政府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於今年初進入執行程序。經申請執行人劉某申請,泰來縣法院執行局的執行法官於1月上旬依法凍結了被執行人某鄉政府的銀行賬戶。
在春節期間,全國疫情防控工作形勢嚴峻,該鄉政府向上級申請了一筆15萬元的專項資金,用於為鄉民購買防疫物品。2月2日,該筆專項資金匯入該鄉政府銀行賬戶內,卻因被法院依法凍結而無法取出。鄉政府向泰來縣法院申請暫時解除賬戶凍結,以便盡快取出專項資金為鄉民購買防疫物品。
執行法官接到申請電話,進行了認真地調查核實,在了解這筆匯款確實是疫情防控專項資金後,立即趕回法院加班制作了相關法律文書。泰來縣法院院領導接到案情匯報後,指出此事關系到該鄉政府轄區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必須特事特辦,用最快的速度將此筆疫情防控專項資金解凍交給某鄉政府使用,並指導執行乾警規劃好外出執行的時間路線、做好疫情防控等安全工作。
因為疫情防控交通檢查嚴格,執行乾警們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車程,終於在9時20分趕到了阿爾本格勒農村信用社。在信用社工作人員的協助下將某鄉政府的賬戶解除了凍結,在該鄉政府工作人員提取出這15萬元疫情防控專項資金後,執行乾警當場再次凍結了該賬戶,之後又將執行經過電話通知了申請執行人劉某,得到了劉某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