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7日訊(記者 周秘) 根據當前鶴崗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嚴峻形勢,經鶴崗市公安局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對元宵節及疫情期間全市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和舉辦聚集性活動實施管控,現通告如下:
一、一律禁止任何單位、團體和個人組織以任何形式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到公園、廣場等公共區域集中燃放煙花爆竹。
二、一律禁止舉辦任何形式的大型節慶活動、文化活動、商業促銷活動和其他群眾自發性聚集活動。對有關申請公安機關一律不予審批。
三、一律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動(含農村自辦宴席活動),不參加、不舉辦各類家庭、朋友、集體團拜聚餐活動。提倡廣大市民不出門、不走親訪友、不聚集。
四、一律禁止舉辦和參加打牌、打麻將、下棋、打球、廣場舞、健身操、卡拉OK等各類聚集性娛樂活動。
五、一律禁止舉辦涉及民俗的賞燈、放燈、祈福、徒步行、培訓、比賽等人員聚集活動。
六、一律禁止各種形式的聚眾賭博活動。
七、對違反上述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和舉辦聚集性活動,甚至因聚集性活動導致疫情傳播、擴散或造成嚴重社會負面影響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希望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舉辦聚集性活動行為。舉報電話:110
本通告自2020年2月7日起施行,解除管控時間另行公告。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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