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1日訊(記者唐繼厚佘雨桐)因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遂對社會心懷不滿,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利用個人微博發表大量辱罵性言論,累計閱讀量達到3萬餘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2月10日,牡丹江市寧安市人民檢察院從嚴從快辦理一起涉嫌尋釁滋事犯罪案件,堅決打擊防控疫情期間違法犯罪,淨化戰『疫』社會環境。

近日,寧安市人民檢察院受理一起利用網絡微博辱罵、攻擊政府和防疫科研人員,嚴重影響疫情期間社會秩序的涉嫌尋釁滋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吳某,2003年因詐騙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出獄後吳某因對國家和政府不滿,為發泄私憤,分別在2020年2月1日、3日多次利用個人微博轉發國務院新聞並發表大量辱罵性言論,累計閱讀量達到3萬餘次,造成一定社會負面影響。
2月10日,寧安市公安局以吳某涉嫌尋釁滋事案移送至寧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寧安市人民檢察院於當日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當日提審犯罪嫌疑人,並協調市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師,以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促使犯罪嫌疑人認罪悔罪,適用認罪認罰制度,辦案人員在前期介入的基礎上迅速提審了犯罪嫌疑人,僅僅用三個小時便高效地完成審查起訴環節。
現該案已移送至寧安市人民法院,等待犯罪嫌疑人吳某的將是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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