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1訊(記者 付巍)為切實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牡丹江市規定購買退燒藥需到社區登記。
自11日起,牡丹江市區居民到藥店購買『退燒藥』或因發熱、呼吸道癥狀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就診前,需到現住址所在社區開具《購藥或就診登記單》,憑單購藥就診。急診及特殊情況,由藥店或醫療機構登記患者詳細信息並推送所在社區備案。
外地來牡丹江在賓館(酒店)居住的人員因發熱、呼吸道癥狀需要購買『退燒藥』或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就診時,應由賓館(酒店)開具《購藥或就診登記單》,賓館(酒店)負責向所在社區備案。
據了解,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將對此項規定執行情況進行依法監督。市民或外地來牡人員因不憑單購藥就診與藥店或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發生衝突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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