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2月14日訊 在13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我省為什麼要制定《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嚴禁家庭聚集性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具體舉措是什麼?
省委政法委宣傳教育處處長冷秀艷回答,當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家庭聚集性活動已成為重要傳播途徑。按照省指揮部統一部署要求,對家庭聚會、聚餐等聚集性活動進行嚴格限制。為阻斷疫情內源擴散渠道,有效降低疫情傳播風險,省指揮部辦公室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嚴禁家庭聚集性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就嚴禁家庭聚集性活動提出『五不』要求和四項保障性措施。
『五不』就是,居家生活不外出,除上班、購買生活必需品外,嚴禁隨意出小區、村屯;親朋好友不聚會,嚴禁組織家庭聚會、聚餐、娛樂等聚集性活動;街坊鄰裡不串門,非特殊需要嚴禁親友、鄰裡之間相互走訪;保持距離不靠近,嚴禁在小區廣場、村屯路邊等場所近距離接觸;婚喪喜慶不操辦,『紅事』一律停辦,『白事』一律從簡。
『四項保障性措施』:一是加大日常宣傳力度。街道(鄉鎮)、社區(村屯)要通過流動宣傳車、村屯廣播、張貼公告、發放告知書和明白卡等宣傳方式,大力宣傳疫情防控期間嚴禁家庭聚集性活動的規定,努力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二是充分發揮群防群治作用。引導發動群眾自我監督、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對家庭聚集性活動自覺抵制、積極勸阻。黨員乾部和公職人員要帶頭執行,堅決落實。三是切實暢通反映舉報渠道。社區、村屯要通過設立疫情防控工作專用電話等方式,引導居民群眾反映舉報家庭聚集性活動情況。四是及時查處家庭聚集性活動。對組織和參與家庭聚集性活動造成疫情傳播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