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5日訊(王暑劍 記者 包海多) 疫情防控期間,哈爾濱市某公寓業主呂某私自營業,出租日租房,近日,哈爾濱市南崗警方對違法行為人呂某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2月12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新春派出所在執行封閉小區卡口任務時,發現某公寓法人呂某在疫情期間私自營業,違規出租日租房,哈爾濱市南崗警方將公寓法人呂某傳喚至新春派出所。

經查,呂某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私開招租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警方依法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人呂某作出行政處罰,現該人已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網約房、日租房、鍾點房等短租性質場所,不僅存在疫情感染隱患,還存在消防、衛生等安全問題。對此,哈爾濱市南崗警方已出臺一系列措施,持續加大對網約房、日租房、鍾點房的查處力度。在此,呼吁市民群眾自覺抵制,市民如需短期住宿,應當到政府允許經營的正規賓館、酒店登記入住,以免人身健康遭受損失。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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