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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中小微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可返還其50%失業保險費
2020-02-21 10:04:44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李健
黑龍江日報2月21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人社局獲悉,《關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幫扶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政策的實施細則》近日出臺。按照規定,對於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於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的中小微企業,可返還上一年度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
申報穩崗返還的條件包括: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准放寬到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裁員率按照上年年末較上年年初參保職工減少人數與上年年初參保職工人數比較確定。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中小微企業申請穩崗返還,需經區、縣(市)工信部門認定,並出具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中小微企業認定書。
據介紹,為方便企業申報,符合申領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僅需在網上准確填寫企業相關信息即可,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將統一核對。如申報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中小微企業還需提供區、縣(市)工信部門的認定書電子版,在網上申報過程中上傳。
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於本單位職工生活補助、單位或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穩崗返還資金一次性發放,同一參保單位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項穩崗返還。
圖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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