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2月27日訊 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省林業和草原局積極部署《決定》的貫徹落實工作,向全省林草系統提出具體要求,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堅決落實《決定》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行為『加重』處罰的規定,在保障行政執法合法性、合理性原則的前提下,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違法行為。
嚴格執行《決定》,將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和未納入《野生動物保護法》及我省《黑龍江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護范圍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全部納入禁食范圍,並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對違反規定的行為人,要參照適用現行法律有關規定處罰。
加強與農業農村部門的溝通協調,正確區分按照家畜家禽管理的野生動物,掌握執法邊界,保護合法,打擊非法。
對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需要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行為,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嚴格審批,確保野生動物的非食用人工繁育和利用用途,並積極協助配合農業農村等部門做好檢疫檢驗工作。
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全社會成員自覺增強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移風易俗,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嚴格查處違反《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違法經營場所和違法經營者,依法予以取締或者查封、關閉。
主動向本級政府報告,采取多種措施支持、指導、幫助受影響的以食用為目的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陸生野生動物等農戶調整、轉變生產經營活動,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償,依法妥善處理相關現有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確保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