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3日訊(付建國 記者 佘雨桐)12日,大慶市高新區法院執結三件涉民生案件。

申請人林某、趙某、孫某系大慶市一裝修公司的工人,因裝修公司拖欠勞務費,三人無奈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經仲裁庭調解,由裝修公司一次性給付三申請人勞務費共計58280元。但裝修公司並未按照仲裁調解書履行義務,三人遂於2020年1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春節前,收到案件後,法官仔細查閱卷宗,詳細了解案情,並很快從中發現三名申請人均為50歲以上、無正式工作、生活特別困難,法官多次調查被執行人財產情況,但未查到其名下有供執行財產,且公司已停業多日。
隨後,法官通過工商登記,找到了被執行公司負責人商某,向其說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嚴重法律後果,面對法院強制威懾力,商某與三申請人進行溝通,並於當日給付三申請人20000元,餘款承諾正月十五給付。
春節後,被執行人以疫情受損、無力給付為由,拒不支付剩餘勞務費,並自稱公司為『承擔疫情防控任務企業』。經查,被執行人並非屬於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企業,且已停業數月。而三申請人因疫情無法外出務工,急需該筆勞務費維持生計。
鑒於上述情況,法官再次打電話,明確告疫情期間不執行,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通,看到法院強硬執行攻勢,無理的被執行公司負責人商某最終於3月12日將餘款38280元通過執行案款繳納二維碼方式履行完畢。至此,三件涉民生案件全部執結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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