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3月18日訊 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真落實省法院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司法辦案工作要求以及大慶市返崗復工疫情防控要求,在全國法院率先研究制定了訴訟防疫地方標准《大慶法院系統返崗復工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操作指南》,3月11日起正式實施。
新冠肺炎疫情以來,大慶市法院系統根據上級法院和地方政府要求關閉訴訟服務中心,已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延期或線上審理。截至2月末,新收案件減少5000餘件,結案案件減少3000餘件,延期審理案件1300餘件,直接影響了訴訟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進程。日前,法院系統逐步恢復線下訴訟服務及案件審理工作,亟待起訴的一審案件、上訴流轉的二審案件、延期開庭的訴訟案件短期內大幅增長,法院接待不同職業、不同地區當事人壓力增大,疫情防控任務更為復雜艱巨。
作為全國首創的訴訟防疫地方標准,《操作指南》對返崗復工後有序恢復線下訴訟服務、案件審理的疫情防控作出標准化規范,從組織管理、出入管理到監督檢查等方面明確疫情防控的具體內容和工作標准,附有疫情防控應急預案、防控消毒、外來人員登記、追蹤、離院等8個配套制度,符合規范、便於操作、一體實施,適用於疫情防控應急響應期間大慶市兩級法院及來院參加訴訟活動的訴訟參與人,已被整體性納入大慶市地方標准並對外發布。
責任編輯:楊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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