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3月27日訊 26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國資委獲悉,《哈爾濱市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工作政策解讀》發布,哈爾濱市國資委對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相關政策進行解讀。
什麼是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
是指企業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相分離,人員移交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社會化管理服務,由街道和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的管理服務。
今年年底前集中力量實行社會化管理
2020年年底前,集中力量將尚未實行社會化管理的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街道和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國有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原則上一並移交實行社會化管理。國有企業離休人員原則上保持現有管理方式不變。中央金融企業退休人員管理工作,中央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托管企業的退休人員視為已移交,原則上參照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廠辦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不移交。
辦理社會化管理移交的方式
國有企業和各區(縣、市)政府統一對接,統一辦理移交手續,原則上不由退休人員自己單個辦理。
補充醫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原享受的補充醫療保險相關待遇仍按原渠道解決,待遇水平不降低。
哈爾濱市國資委:
請廣大國有企業退休人員放心,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並不是與企業脫離關系,企業關心關愛職工的情感紐帶不會中斷,原有待遇不會改變。請廣大退休人員理解支持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相關工作,確保該項工作的順利實施。
統籌外費用的解讀
根據文件規定要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統籌兼顧、逐步消化的原則,解決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統籌外費問題。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企業以一定標准、按一定的期限向退休人員固定發放的有關費用。妥善解決統籌外費用問題的主體是企業,由企業確定統籌外費用處理途徑。
老人老辦法:就是對目前已辦理退休的人員發放的現有統籌外費用進行認真清理、分類處理,符合有關規定(一般包括各級政府、原國家行業部門、中央企業集團公司規定)的統籌外費用,可以一次性計提,按現有方式發放,也可以一次性支付(經與退休人員協商一致,參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對於企業目前自行發放的統籌外費用,由企業按現行途徑妥善處理。
過渡期辦法:就是國有企業在加強對職工工資福利統一規范的基礎上,每年逐步減少新辦理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費用。過渡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過渡期起始時間應不晚於2020年年底。
新人新辦法:就是對於過渡期滿後辦理退休的人員,按照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政府有關規定應享受的待遇,由企業一次性支付,企業不再發放統籌外費用。
國有企業要嚴肅財經紀律,嚴禁借機巧立名目違規提高福利待遇,嚴格規范資產管理,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再新增統籌外項目,原則上不再提高發放標准。已實施企業年金的企業,不再發放統籌外費用。同時巡視、審計要求對企業發放的統籌外費用進行整改的,企業按照相關要求進行整改,與推進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對統籌外費用分類處理情況有所不同,國有企業退休人員要區分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