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4月4日訊 日前,哈爾濱市下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工作實施方案,疫情防控期間,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寡老人、困難兒童、重病重殘人員出現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生活困難的,及時予以臨時救助,並加發1個月當地低保月標准的臨時救助金。
加發1個月低保臨時救助金
方案要求,加大資金籌集力度,加快資金撥付進度,按月及時足額發放低保金、特困供養金、孤兒基本生活費、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疫情防控期間,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寡老人、困難兒童、重病重殘人員出現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生活困難的,及時予以臨時救助,並加發1個月當地低保月標准的臨時救助金。
救助新冠肺炎患者及受影響家庭
加大新冠肺炎患者及受影響家庭的救助力度。對確診病例中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成員以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給予確診病例每人不超過10個月所在地城市低保月標准的臨時救助金,特殊情況一事一議;對因家庭成員病亡或患病導致勞動力喪失的困難家庭,及時納入低保或特困供養范圍。對有勞動能力,因疫情影響無法務工、返崗復工,暫時出現生活困難的予以臨時救助;對3個月無法改變生活現狀且符合低保條件的,納入低保救助范圍,按季復查管理;對已外出務工或返崗復工但提出救助申請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應當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和低保標准等因素適當扣減在家隔離期間生活支出和就業支出成本,並將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救助范圍。
這些人每月再補24元
哈市發改委根據哈市CPI指數變動情況,測算價格臨時補貼標准,指導發放工作;相關部門負責對城鄉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城鄉特困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大中專院校家庭經濟特殊困難學生,按時足額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在目前全市價格臨時補貼標准的基礎上,從2月起至疫情結束,對上述人員每人每月加發24元價格補貼。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患者被隔離家裡老人孩子要有人照料
哈市承擔隔離收治確診患者、疑似患者、發熱患者、密切接觸者任務的機構和工作人員,要主動向上述人員了解由其負責監護或照料對象的情況,對由其監護或照料對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特別是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要及時通知所在社區(村)上門探視,聯系安排相關人員或機構提供監護或照料服務。
對因疫情在家隔離的孤寡老人、留守老人、困難兒童、重病重殘等人員,全面落實『一對一』包保服務責任制,采取住院治療、安排專人護理、送餐服務、配送生活用品、走訪探視等方式及時提供幫助。民政部門要加強與公安、城管部門和疾控機構以及城鄉社區工作人員的配合,在巡查、排查時,對發現暫時滯留、流浪乞討、居無定所、務工不著、尋親不遇等人員有發熱、乾咳等癥狀的,要立即安排其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無發燒、乾咳癥狀的其他外來人員要引導或協助其向救助管理機構求助,救助管理機構要做好幫扶和救助工作,切實做到應救盡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