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4月21日訊 4月19日,哈爾濱市道裡區出臺《關於對藥品零售企業不履行防疫主體責任的處理辦法》。
據道裡區市場監管局局長王福青介紹,《辦法》規定,對存在防疫『不履責』問題的藥品零售企業,第一時間約談主要負責人,發出行政警示告知書,責成立即進行整改;對問題情節較重的列入全區黑榜通報,實行列管。對於產生負面影響較大、整改不到位的藥品零售企業,一律責令停業整頓。實行處罰到人,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行政警告,列入區域不良信用記錄,實施聯合懲誡,不得享受政府包括並不限於復產復工等各項優惠政策;責令藥品零售企業內部對具體責任人啟動批評、警告、罰款,直至開除處理;停業整頓期間,擅自開門營業的,將認定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啟動治安處罰程序。
對不認真、不嚴格落實各級防疫指揮部發布的公告、通告、命令、通知,反復出現拒絕執行防疫機構依法提出的防控措施,銷售『三類藥』不填報『沃填報』系統登記,不落實測溫、掃碼、戴口罩『三件寶』規定等危害公共安全問題的藥品零售企業,由公安機關對主要負責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連日來,道裡區市場監管局強化對藥店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充分利用『道裡智慧市監』APP、各市場監管所工作微信群,反復發布防疫工作要求。同時,對未嚴格執行防疫規定要求,防控疫情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企業,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行政處罰力度,促使各藥店有效做好各項防控措施。截至4月19日,道裡區市場監管局已出動執法人員4200多人次,巡查藥店2000餘戶次,藥店上傳五定自查圖片4500餘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