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5日訊(陳麗娜 記者 周秘)近日,鶴崗市制定並出臺了《鶴崗市風險人群管控辦法》,對境外、省外中高風險地區及省內中風險地區返鶴人員提出明確管控要求。
《辦法》規定,對在入境地隔離期滿返鶴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1次核酸檢測+14天居家隔離+1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的管控及健康監測措施。
對省外中高風險地區(以國務院客戶端疫情風險查詢程序實時更新為准)非鶴崗居民進入鶴崗市的,原則上一律勸返;對確需進入的實行集中隔離;對持有輸出地醫療機構出具7天內健康證明(核酸和肺CT檢測報告)且體征無異常的可不實行集中隔離,但要密切監測。對省外中高風險地區返回的本市居民實行『14天集中隔離+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對不具備集中隔離條件的,實行『一人一戶』『14天居家隔離+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對湖北(武漢)來鶴返鶴人員實行『14天集中隔離+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解除隔離後,實行14天『兩點一線』管理,社區網格員作為第一責任人,做到『8小時』之外繼續管理。
對省內中風險地區返鶴人員,一是哈爾濱市、牡丹江市(綏芬河市)返鶴人員(以疫情實時更新信息為准),實行『一人一戶』『14天居家隔離+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管控。對不具備『一人一戶』居家隔離條件的,實施『14天集中隔離+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對4月2日以來,入(返)鶴時間已超過14天的未進行隔離的人員,不再進行隔離。二是對4月2日以來在哈就診的患者及陪護人員,按照『先集中、後居家』的原則,對健康狀況符合集中隔離要求的,實行『14天集中隔離+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對健康狀況不符合集中隔離要求的,采取『一人一戶』『14天居家隔離+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對返鶴後住院的患者實行單人單間隔離救治和查體溫、查核酸、查抗體、查血常規、查CT『五查』措施。對4月2日以來,在哈市第二醫院、哈醫大一院就診或住院的患者及陪護,從入鶴時間算起,滿14天的可不再隔離,但需進行一次核酸檢測。